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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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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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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为规范保健食品的命名,确保保健食品名称的科学、准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现予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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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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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部分补钙类保健食品追踪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我司“关于对补钙类保健食品进行追踪检查的紧急通知”(卫法监发[2000]122号)要求,我们对其中的3种补钙类保健食品追踪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审查核实,现通报如下: 芙蓉牌健骨藕粉、大天力壮骨粉、育美钙嚼片装3种补钙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的卫生标准。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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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一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报受理、评审和批准等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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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撤销"阳光塑身牌减肥胶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卫监督函[2008]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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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卫生部制止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的紧急通知"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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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文件卫监督发[2005]469号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糖济可胶囊"等14种保健食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2005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我部组织部卫生监督中心和有关省份对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品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糖济可胶囊"等14种产品含有格列美脲、苯乙双胍等化学药品(具体名单见附件).以上产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违反<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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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13号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关于更正超微钙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由于甘肃省卫生厅上报我部的第二次食品抽检结果中,因抄录人员疏忽,将抽检的超微钙产品的规格和批号抄写错误。现对我部关于补钙保健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卫法监发[2000]296号)中,第(七)个不合格产品超微钙的规格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进行更正,规格应为2 g×20袋,生产日期或批号应为20.02.18。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000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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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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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文件 卫生监督发[2007]211号 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丽姿减肥胶囊"等5种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卫生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有关省份对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物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标示为陕西天禄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丽姿减肥胶囊"等5种产品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禁止加入食品的化学药物(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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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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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0]296号卫生部关于补钙类保健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2000年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我部组织开展了补钙类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据北京、天津、河北、广东、湖北、河南、江苏、福建、上海、云南、黑龙江、宁夏、浙江、辽宁、甘肃、江西、湖南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上报的结果,本次共抽检补钙类保健食品185个,根据国家标准评定,合格175个,合格率为94.6%。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单位和批准文号均为产品标示内容): (一)健骨藕粉,规格:300 g/盒,生产日期或批号:991215E,天津市芙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491号,不合格指标:大肠菌群2400 MPN/100 g,超过国家标准高限量的25.7倍。 (二)威士雅壮骨粉,规格:30克/包,生产日期或批号:2000421KA,广东威士雅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613号,菌落总数32000 cfu/g,超过国家标准值9.7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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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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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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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撤销11个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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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38批保健食品中污染菌的分离与鉴定
目的 了解保健食品中污染菌的种类和特点.方法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2010对38批次的保健食品进行检验,采用全自动细菌鉴定系统对污染菌进行鉴定.结果 从38批次的保健食品中分离、鉴定出69株污染菌,在大肠菌群、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过程中分离得到致病菌和条件致病菌.结论 需从控制原料、控制生产环境以及严格消毒灭菌三方面提高保健食品的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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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缓解体力疲劳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状况调查
目的:调查全国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方法:通过2008年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采用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对全国部分省份抽检样品中化学药物进行检测.结果:166件样品中违禁药物的检出率为14.5%,且存在地区差异.胶囊类样品的检出率33.3%(22/66),明显高于其他剂型.联合用药的样品占全部阳性样品的比例为45.8%(11/24).结论: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依然十分严重,尤其是联合用药应引起监管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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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8年全国减肥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状况调查及分析
目的:调查中国减肥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方法:通过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下,本研究采用UPLC-MS/MS确证方法连续4年对减肥类保健食品中15种化学药物进行监测.结果:377件样品中违禁药物的检出率呈逐年降低的趋势.胶囊类样品检出率57.8%(118/204)明显高于其他剂型.西布曲明的检出率呈逐年降低的趋势,而酚酞的检出率呈逐年升高的趋势.2008年联合用药的样品占全部阳性样品的比例高达41.7%.结论:减肥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尤其是联合用药应引起监管部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