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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县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监测结果分析
邵阳县为班氏丝虫病低度流行区,防治前平均微丝蚴率为1.45%,传播媒介为致倦库蚊.全县26个乡(镇),233个行政村流行丝虫病,疫区总人口449 30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8.7%.经过14次大规模的普查普治,于1983年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1984~1996年进行了横向监测.1 内容和方法1.1 病原学监测根据防治前不同的流行程度和点多面广的原则,进行分层抽样选点,监测对象为1周岁以上居民,于21:00~02:00取受检者耳垂血6大滴(120 μl)制成厚血膜,溶血、染色、镜检.1.2 血清学监测在病原学监测的同时选择原微丝蚴率较高的村,采集滤纸血,作间接荧光抗体试验(IF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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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基本消灭丝虫病后的监测与分析
班氏丝虫病曾在遵义市的8个县流行,防治前人群微丝蚴阳性率平均为7.32%,约有丝虫病病人15万.主要传播媒介为致倦库蚊,蚊虫幼丝虫自然感染率为0.2%~27.1%.自1958年开展丝防工作以来,经过20余年的防治,1984年全市人群微丝蚴阳性率降至0.09%,达到了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1].丝虫病基本控制后,为了进一步发现和治疗残存传染源、控制传播媒介、评价流行态势、巩固防治效果,在遵义市选点开展了病原学、血清学和蚊媒等方面的纵、横向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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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监测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东经115°35′~117°18′,北纬26°29′~28°30′,全市辖11个县(区),225个乡(镇),2 001个行政村(居委会),均有丝虫病流行,人口为2 998 911人,其中6个县为马来丝虫病流行区,5个县(区)为丝虫病混合流行区.防治前各县(区)微丝蚴率为11.78%~36.64%,平均为23.96%.经过反复查治,1980~1987年各县(区)先后经卫生部及省级考核,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1981~1999年各县(区)相继开展了病原学和蚊媒监测.现将结果报道如下.1 内容和方法1.1 横向监测1.1.1 病原学监测各县(区)从基本消除丝虫病的次年起,每年选择1~2个行政村进行监测,血检对象为1周岁以上人群,掌握丝虫病感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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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流行病学监测
清流县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南端,辖14个乡(镇),人口121 129人.居民大都居住在平均海拔270~650 m之间,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有利于丝虫病的流行,为马来丝虫病中度流行区,1958年微丝蚴阳性率为9.20%.主要传播媒介为微小按蚊、嗜人按蚊和中华按蚊.经长期积极防治,1979年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随后转入消除丝虫病的监测阶段.1 内容与方法1.1 病原学监测采取纵向监测与横向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居民(包括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出生儿童、兵役体检及外来流动人口)感染率及其密度调查,以了解有无新病例出现.1.2 血清学监测在原丝虫病流乡、村,对基本消除丝虫病后出生儿童进行采样做间接免疫荧光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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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丝虫病的防治与监测
目的:丝虫病在山东省流行严重,威胁劳动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工农业生产,为此,从50年代初即开展了大力防治.方法 :采取普查普治、全民服药、海群生药盐防治、晚期病人治疗、消灭传播媒介等措施.结果:丝虫病发病率逐年下降,1983年达到基本消灭.从1984年起又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横向、纵向10余年的监测,证实丝虫病在山东省的传播已被阻断,达到了消灭的标准.结论:丝防工作必须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坚持反复斗争,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方能达到消灭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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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至2002年山东省消灭丝虫病后丝虫病的监测分析
目的监测山东省消灭丝虫病后丝虫病的流行情况.方法系统阐述了1984~2002年丝虫病的监测结果.横向监测,采取病原学、媒介学、血清学、流动人口监测、晚期病人调查等方法.纵向监测,根据不同的地理方位及原丝虫病流行区发病率的高低,在全省各地共选择5个县5个乡(镇)18个行政村进行固定监测.结果横向监测,在全省74个流行县(市、区)共调查502个乡(镇)1 345个自然村,血检954 467人,检出微丝蚴阳性者30例,阳性率为0.003%;媒介调查,共解剖淡色库蚊378 816只,检出阳性蚊虫161只,自然感染率为0.04%;血清学调查,间接免疫荧光法(IFA)检测10 667人次,丝虫抗体阳性者148例,阳性率为1.39%,接近非流行区人群水平;流动人口监测,在45个县(市、区)335个乡4 473个村庄共血检36 559人,检出微丝蚴阳性者147例,阳性率为0.40%.纵向监测显示,累计检出微丝蚴阳性者59例,全部在3~6年内自然转阴,蚊媒自然感染率为0.04%,并呈逐年下降趋势.结论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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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基本消灭丝虫病后期监测报告
我县1985年10月经省卫生厅组织考核,达到了基本消灭丝虫病部颁标准.为了掌握基本消灭丝虫病后的动态变化,巩固和发展丝防成果,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基本消灭丝虫病地区监测工作技术方案>及省卫生厅下发的<江西省丝虫病监测方案>的要求,从1987年至1993年对13个乡(镇、矿)的22个行政村开展了病原学横向监测,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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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2004年沂水县丝虫病监测资料分析
沂水县历史上是斑氏丝虫病低度流行区,经过40多年的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1983年经卫生部考核微丝蚴阳性率降为零,达到了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此后经过20多年的病原学、血清学、蚊媒等纵横向监测,于2004年达到了消灭丝虫病标准.现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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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丝虫病净化监测结果与分析
目的:分析河南省从基本消灭丝虫病至完全消灭丝虫病阶段的净化监测结果.方法:采取病原学、蚊媒学监测方法,对丝虫病流行区各县每年轮流实施横向监测和对6个省级监测点连续进行纵向监测;同时采取慢性丝虫病患者调查、流动人监测及海群生净化治疗.结果:净化监测阶段病原学横向监测共血检993 027人次,检出残存微丝蚴血症者201人,微丝蚴率0.020%.1991年以后全省未再检出微丝蚴血症者.1988年至1994年6个纵向监测点,人群血检30 520人次;第1 a共血检8 275人,检出微丝蚴血症者8人,微丝蚴率0.097%;1992年以后残存微丝蚴血症者全部阴转,蚊媒监测未再发现幼丝虫阳性蚊.净化监测阶段共治疗14 806 345人,其中对象治疗289 720人,全民服药438 765人,全民服海群生药盐14 077 860人.流动人口监测未发现微丝蚴血症者.结论:净化监测是消灭丝虫病后期的重要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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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消除淋巴丝虫病的防治对策与效果评价
目的 分析评价滕州市消除淋巴丝虫病的防治对策. 方法收集滕州市历年来淋巴丝虫病防治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评价不同阶段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结果防治前(1957年)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平均微丝蚴(mf)率为25.3%,慢性丝虫病患病率为5.95%,通过普查普治、重点查治、海群生药化食盐(以下简称"药盐")防治等一系列技术措施,于1975年mf率以行政村为单位均降至1%以下,在全国率先达到了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丝虫基本消灭后,病原、蚊媒横向监测16年,mf率为0~0.12%,蚊媒幼丝虫自然感染率为0~0.61%,mf率和蚊媒幼丝虫自然感染率自末次病原阳性次年(1985年)起至1991年7年间均降为0.病原、蚊媒及血清学纵向监测16年,mf率、蚊媒幼丝虫自然感染率,在监测第1年时分别为0.43%和0.42%.至第7年后均降至0.人群丝虫抗体阳性率由监测第8年18.42%降至第16年时的5.84%;利用各种有效治疗方法对慢性丝虫病患者进行了系统治疗与照料,丝虫性淋巴水肿、乳糜尿和鞘膜积液的患病率由防治前的5.95%下降至基本消灭后第10年后的0.97%. 结论以消灭传染源为主导的综合防治策略尤其采用全民普服海群生"药盐"措施是实现消除丝虫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