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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动脉瘤治疗方法的选择及疗效-费用比对比研究
颅内动脉瘤是成年人自发性颅内出血常见的原因之一,病死率和致残率高,社会危害性极大,本文对宁波市第二医院神经外科自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收治的90例颅内动脉瘤患者,分别采取显微手术夹闭及血管内栓塞两种方法进行治疗,现比较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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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连阿胶合补肝汤对阿普唑仑戒断症状的影响
诸如阿普唑仑等催眠镇静药的成瘾依赖性及其对社会危害性虽然不及阿片类药物,但长期大剂量服用者,同样影响服用者的身心健康,甚则危害社会.笔者采用黄连阿胶汤合补肝汤协助阿普唑仑依赖者戒药30例,疗效满意,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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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入罪的可行性分析
兴奋剂作为体育运动发展史上的一颗毒瘤,不仅损害人的身体健康,而且背离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社会危害性绝不可小觑.运动员作为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现行反兴奋剂法规难以对此类行为做到真正打击,使用兴奋剂带来的社会危害愈演愈烈.因此可以借鉴已对此进行刑事立法的国家的做法,在刑法中增设兴奋剂犯罪,规定具体的罪名、罪状及法定刑,以刑法手段制裁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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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羟基丁酸及其前体物质的滥用潜力和现状
1956年,γ-氨基丁酸(gamma aminobutyric acid,GABA)作为主要的中枢神经系统(centrol nervous system,CNS)抑制性递质被发现.这引发了人们对可通透血脑屏障的GABA类似物的探寻,以期研制潜在的治疗性药物.随后,γ-羟基丁酸(γ-hydroxybutyrate,GHB)在脑中被发现并于1964年在实验室被合成[1],且作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在临床展开应用.近年来,GHB及其前体物质γ-丁内酯(γ-butyrolactone,GBL)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成为了新兴的滥用药物,常被用作迷奸药,社会危害性极大.多国政府已将GHB归为管制药物,而与GHB有相似效应的两种前体物质却仍可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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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例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人性化护理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患病率、复发率和致残率均很高的疾病,是我国常见的精神科疾病,其特点是病程长、社会危害性大、经济负担重.虽然药物能改善该疾病的许多显性症状,并对预防复发有效,但对其他结局如自知力、社会适应性、职业竞争能力等没有显示出其临床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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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商业贿赂犯罪研究
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2006年春节刚过,新华社全文播发<2005年政府廉政工作综述>,指出今年政府廉政工作要注重推动改革和制度创新.在不到十天时间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作出两次部署,要求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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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特点、社会危害性及其治理对策
文章从现阶段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入手,归纳出医药行业商业贿赂具有6个方面的特点,进而阐述了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并从4个方面提出了治理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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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AID技术的入罪问题略论
AID技术作为辅助生殖领域运用广泛的技术之一,其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AID技术的不当运用会导致传染病传播、遗传病发生率、近亲婚配率的增高;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还存在强制采精、强制人工授精、精子非法买卖等违法实施AID技术的行为.本文认为必须对以上问题进行合理的规制并进行犯罪化的处罚,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之,使AID技术健康发展,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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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假药劣药二元分立之否定
我国刑法中假药与劣药分立——并列规定了生产、销售假、劣药罪——源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但该法的概念不能直接套用在刑法中;且假药与劣药的界限本身并不明确,在实务中难以区别.劣药的危害并不小于假药,二者在刑事责任上不应该有所不同,假药、劣药本质上都属于伪劣商品,可以统一在"伪劣药品"这单一概念之下,适用相同的犯罪构成和同一量刑幅度,故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可以合并为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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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社会探讨
概述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类别,分析了产生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及其社会危害性,并根据实战经验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原因 社会危害性 防范措施 -
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中卫勤保障思考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变化,国际恐怖活动日益升级,国内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突发事件尤其是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骚乱、暴乱事件、恶性爆炸、投毒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上升趋势,表现出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更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