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71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解决医患纠纷、医患争端的重要途径,对于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现将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医学会所做的71起鉴定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从医疗故事鉴定的角度来探讨医疗事故、医疗缺陷发生的原因及防范对策,从而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
抓好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浙南边陲的一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年门诊病人46万多人次,住院病人1.3万多人次.每年医患纠纷时有发生.为给医患双方创造一个安稳的就医环境,我院近几年来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加强对本院医护人员宣传教育的同时,建立健全组织,不断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加大对医疗安全管理力度.
-
提倡人性化服务保护病人隐私权
在医疗行业中患者的隐私权作为其人格权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患者自身的重视.目前的医患纠纷中,由于医护人员有意或无意侵犯到病人的隐私权所引起的纠纷占到很大的比例.
-
枣阳市一医院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的做法与体会
近年来,医院在医疗收费中存在的"多收、乱收"现象成为医患纠纷的一个焦点,"少收、跑收"现象成为医院管理一大难点,"欠费、漏费"现象也成为医院一大难题.为了增加医院收费的透明度,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有效遏止医疗收费中的不正之风,融洽医患关系,增强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们于2001年3月在市一医院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实践证明这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措施,对医患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
病区护士长在防范与化解护患矛盾中的作用环节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和处理不能协商一致而向医院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一种医疗争议事件[J].近年来,医患纠纷不断增加,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挫伤了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护患纠纷大多是由于护患矛盾激化而进一步升级形成,病区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份,如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护患矛盾将使护患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作为基层管理者的病区护士长,应积极发挥作用,注重过程管理,抓好各个环节,现讨论如下.
-
对医疗纠纷产生原因及防范对策初探
随着医疗市场化的加速,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健康观念的更新,医疗纠纷呈明显增多的趋势,常常成为社会新闻媒体的话题,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也引起卫生行业人员的重视.如何营造化解医患纠纷的环境,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结合我院的工作实践,发表一点拙见.
-
通过完善医患沟通体系杜绝医患纠纷的探讨
文章通过阐述医患纠纷和医患关系的基本定义,以及解决医患纠纷的可行性措施,结合医患纠纷实例,对如何在现代中国社会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下处理医患纠纷,大限度实现患者的医疗权利与保障医生的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做出了合理的建议.通过分析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探讨如何构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以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提出完善的医疗纠纷解决办法与途径.探讨了医院结合当前医患关系实际,建立合理的医患沟通体系的途径与卫生医疗体系优化医患关系处理机制的可能性.
-
松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探讨
近年,各地纷纷尝试“人民调解”或称“第三方机制”处理医患纠纷机制的实践.文章分析了松阳县于2009年12月成立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印发的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意见,对其组织框架、工作机制、运作方式等提出对策思考,以期达到期望的第三方机制参与的医患纠纷调解效果.
-
论松阳县医患纠纷处理——从医调委建设困境到后乡土社会医疗纠纷调解模式的思考
近年,各地“人民调解”或称“第三方机制”处理医患纠纷机制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文章分析了松阳县后乡土社会的特性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滞后情形下医疗纠纷调解模式,对顺应当前后乡土社会与医调委建设困境下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运作方式等提出对策思考,以期达到第三方机制参与的医患纠纷调解效果.
-
关于调解医患纠纷的实践与思考
1关于调解医患纠纷的基本情况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承担县内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县卫生局医政股共受理医疗纠纷投诉45例,其中医政股参与调解24例,向人民法院起诉9例,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12例.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见表1.
-
药房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防止对策
通过对药房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与防止对策研究,旨在及时妥善地处理医患纠纷,解决医患者矛盾,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急诊科医患间暴力事件的防范浅析
分析急诊科医患间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认为通过加强急诊科软硬件设施建设及组织科内学习提高急诊科医务人员的防暴风险意识,从而积极主动应对,能够大限度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有利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
创新医患纠纷调解模式 有效化解医患矛盾
目的: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新模式,有效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方法:与区综治、司法所、卫生、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成立第三方综合调节模式,聘用专业人民调解员对医患纠纷按照自愿、依法、尊重事实、不定性和自主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结果:通过建立新的医患调解模式,我院医患纠纷发生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尤其是恶性纠纷明显减少,未发生伤医事件,同时我院调解室被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结论:次年的医患调解模式是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
导诊护士在医患纠纷中的心理应急与对策探讨
目的:分析我院导诊护士在医患纠纷中的心理应急与对策.方法:研究对象选取本院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之间发生的28起医患纠纷,了解导诊护士在纠纷发生过程中的心理应急状况,结合实际心理应急采取科学的对策,提高护士的应急能力.结果:28起医患纠纷中有11例是由于导诊失误而产生的,8例是由于服务态度差产生的投诉、另外9例是由于导针内容不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分析发现,医患纠纷发生之后导诊护士大多为保持正性心理,少数护士为负性心理,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结论:医院导诊护士在医患纠纷的发生之后应当保持良好的心态,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提高导诊工作质量、预防医患纠纷的进一步恶化.
-
如何做好临床输血检验流程的质量控制
目的:探讨如何做好临床输血检验流程的质量控制.方法:2017年5月-2018年5月收治输血患者100例作观察组,2016年4月-2017年4月收治输血患者100例作对照组.对照组给予一般输血检验流程,观察组在对照组检验流程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对比两组出现的医患纠纷率、疾病感染率以及患者的满意度.结果:观察组的医患纠纷率、疾病感染率、总体满意率均优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临床输血检验这一流程之中,血型的鉴定、标本的采集以及交叉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应该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够使患者出现的感染率降低,并提升患者满意度,从而减少医患纠纷,值得推广.
-
手术室护理管理中应用风险意识管理的临床效果
目的:探讨手术室护理管理中应用风险意识管理的临床效果。方法:收治手术室患者75例,按照数字分层法将患者分为常规管理组37例和风险管理组38例。常规管理组给予手术室常规护理管理;风险管理组给予风险意识管理。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管理满意率、护理管理质量评分、差错率、风险率、纠纷率。结果:风险管理组患者护理管理满意率和护理管理质量评分高于常规管理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风险管理组差错率、风险率、纠纷率低于常规管理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手术室护理管理中应用风险意识管理具有确切的临床效果,可有效减少护理管理风险、差错,提升管理质量和患者满意率,减少纠纷发生,对维护医患关系有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医患纠纷的特征与防范对策
目的:本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纠纷特征与防范对策。发生医患纠纷的原因主要是《精神卫生法》知晓率低和医患沟通有效性低。防范对策:提高民众知晓率、加强《精神卫生法》和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患沟通有效性;重视患者及家属知情权;加强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此法实施后精神专科医院医患纠纷特征仍以医院服务问题为主,必须重视服务能力的提高,才能有效防范和解决医患纠纷。
-
急性进展型脑梗死患者血浆同型半胱氨酸及D-二聚体相关分析
急性进展型脑梗死是脑梗死较为常见的疾病,是临床医师较为辣手的问题,常为神经内科医患纠纷的常见病,高同型半胱氨酸及D-二聚体是动脉硬化及脑梗死的独立高危因素,其三者相关性目前尚少见报道.2009~2011年10月收治进展型脑梗死患者143例,血浆同型半胱氨酸、D-二聚体相关性分析报告如下.
-
中医情志护理在急诊患者心理护理中的应用
随着整体护理模式的开展及抢救护理学的形成和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患者进行心理护理的重要性.急诊患者发病急、病情重而需要紧急救治,心理处于高度应激状态,此时有的放矢做好心理护理,可以增加患者就诊时的安全感,帮助患者消除各种心理障碍,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有助于患者病情转危为安,可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度,减少医患纠纷.中医认为人有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是人体对外界客观事物的不同情感反应,不会使人生病.只有在情志过激,超过人体本身正常的耐受限度,才会使人气机紊乱、脏腑阴阳失调,导致疾病的发生[1].中医学素来重视患者的情志变化,通过学习中医学关于情志方面的论述,并将其运用于急诊患者的心理护理,取得了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
护理工作登记本、输液卡在儿科的应用
随着立法的完善,护患双方的法律意识都在提高.儿科患儿,作为一个特殊的患者群体,大多数患儿处于无知、无能状态,不能或不能完全进行表达;加之由于照看患儿的家长频繁的更换和对患儿病情的高度关注,经常会听到家长对用药及费用发生质疑,因此而产生的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务人员要为自己的行为举证.面对上述情况,护士只能出示有力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服务行为,才能使家长解除疑虑,减少或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