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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新局面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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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思路的探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面对新疆自治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起步晚、底子薄、人员素质较低等现状,怎样建设以县站为中心,乡站为枢纽,村室为基础的有较严格质量保证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思路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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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情况调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1年10月,我们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及服务能力进行专题调查.共调查11个县区和212个乡镇,全面掌握了永州市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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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三个代表"思想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保证.回顾我国30年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逐步建立了一个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和一支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技术服务队伍.它的存在与发展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今天如此巨大的成就,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国务院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实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保障公民生殖健康权利提供了法律保证,也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根本措施,对实现今后十年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深远而又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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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整体提级升位
经过多年努力,吉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有力地保障了人口计划的完成,为稳定低生育水平,顺利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创造了条件.但是,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多年形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工作方法、服务质量、干部素质等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生育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甚至产生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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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情理大法
2002年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艳阳天,极具国际理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必将对我国未来人口与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现代国际理念,把人口政策紧紧地与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平衡地协调了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三方面的关系.在整部法律中,用将近二分之一的篇幅,凸现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QOC)的内容,我们作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战线上的战士,深感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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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了解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现状及水平,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对青海省8个州、地、市的29个州、县级及12个乡(镇)级技术服务站,进行了技术服务工作情况调查,并与278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151名育龄群众进行了座谈和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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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革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技术指导、咨询和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服务等职责,是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目标的重要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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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的思考
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伴随计划生育事业的兴起应运而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五级网络,且拥有了一支有较强服务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乐于为计划生育事业奉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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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贵在改革创新
2007年3月17日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高层研修班,定位于"科技创新",并以"创新思维与领导力的修炼"作为开篇,开宗明义,既体现了学习培训的目的,也反映了清华精神的精髓,同时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开辟了一条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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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确立了法律地位,对其职责、任务、服务范围有了明确规定,为发展计划生育事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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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为更好地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推进技术服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从2002年9月2日~10月30日,对吉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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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实施《条例》的几个问题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为实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保障公民生殖健康权利提供了法律保证,标志着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有序发展的新阶段.在学习贯彻<条例>中需正确把握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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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条例》的特点
国务院颁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对规范全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落实基本国策将起到巨大的法律保证作用.<条例>分总则、正文、附则三大部份,共6章42条.那么<条例>有哪些特点呢?笔者认为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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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特点
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确保公民生殖健康权利,2001年国务院颁发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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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推进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2003年,山东省计生委在机构执业许可、人员资格认证和服务项目审批的基础上,把导入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作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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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革与发展步伐
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肩负着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繁重任务.而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开展优质服务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意义十分重大.本文就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革与发展问题做简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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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的四大循证基石性技术指南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近十余年里,致力于建立和更新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南,形成了一个包括四部文献的技术指南系列,因其重要性而被命名为"四大基石性指南":<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简称<医学标准>),<避孕方法使用的选择性实用建议>(简称<实用建议>),<给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决策工具>(简称<决策工具>)和<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的手册>(简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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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诉讼
2002年4月1日实行医疗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以来,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诉讼骤然增多.2002年9月1日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诉讼势必进一步增长.笔者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如何依法积极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诉讼,谈些办案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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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 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积极适应人口计生科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妥善解决技术人员待遇、实施培训进修计划、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自2008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评估以来,连续3年分别获得“优质服务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二等奖、三等奖和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