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莆田市荔城区区委书记胡国防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莆田荔城区区委书记胡国防深入莆田远航包装饰品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胡国防一行到员工食堂,现场查看了食堂的安全设施情况和食品、餐具的卫生安全状况;随后来到生产车间,查看了机器运转操作情况,车间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现场询问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问题,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跟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和指导。胡国防强调指出,安全生产事关重大,企业要把落实主体责任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确保生产安全。
-
龙岩市举办危化品重点企业“集中问诊”点评会
近日,龙岩市安监局局长钟永生带领市政府安全生产危化专家到上杭县蛟洋工业集中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问诊”。该市政府危化专家对各危化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点评,并结合危化品重点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前全市的危化企业提出一些共性的问题。钟永生强调,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六打六治”工作,严查严处“三违”现象;要加大企业安全设施投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跟踪落实,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县级安监部门要针对此次问诊提出的共性问题,对该县危化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举一反三,确保危化行业生产安全。
-
百姓安,心才安——泉州市泉港区安监局李志福的“泉港情怀”
"1996年福州大学化工专业毕业后、便到了泉港工作.从参与涉及肖厝开发区(现泉港区)的城市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和石化项目建设等工作,到今天的安监局主管生产安全,在泉港,我一待就是16年."回顾毕业后的工作历程,泉港区安监局局长李志福感慨道:"泉港是我的第二故乡.故乡安定,百姓平安,我心才安."
-
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反思——南平邵武“二四”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剖析
2011年2月4日,国道316线南平邵武路段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因避让一辆两轮摩托车,碰撞公路右侧城墙式警示防护栏后翻滚落入电站水库中,致12人死亡、9人受伤、客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680多万元.
-
对"安全麻木症"当重治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安监局依法对逾期不改隐患的印江华联超市、江口华联超市分别处以罚款2.8万元、2.9万元的处罚.其实企业也有很多类似案例.是什么导致对安全隐患引发的事故麻木不仁?笔者认为,其本质原因则不外乎有关人员患了"安全麻木症".这种"病症"危害着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
-
安全需要多些负责的"人情"
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能源石壕矿兼职群监员李平面对徒弟违章,如实向矿安监部门作了汇报,徒弟受到了严厉处罚.笔者认为,李平的"太不近人情"中,彰显了他工作的一丝不苟,对工友生命健康的珍爱.企业的生产安全就需要多些这样负责的"人情".人情,顾名思义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它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相互的尊重、关心、爱护与帮助,通常指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中的感情.
-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开启我省安全生产新篇章
安全生产大如天,安全责任重于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加快深化改革的今天,安全生产工作正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时有发生的安全事故更是猛如虎,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百姓家庭幸福。
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只有这一责任主体真正担责,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才能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在2011年以来我省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对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标志着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入了“衔接国标,提升水平”的新阶段。为更好地帮助读者理解“安标”提升工程及其工作重点、工作方法,本刊邀请省安监局相关人员就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
连续4年,福建省政府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锁定安全生产安全为大安全第一
1月9日,福建省政府举行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这也是省政府2012年举行的首场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安监局局长、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福建煤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戴文鹏出席发布会,50余家新闻媒体、60多位记者参加发布会."2012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又是关注安全生产,这充分体现安全第一,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发布会前,福建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卢承圣感慨道.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福建省每年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均围绕安全生产这一主题.2011年,福建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5456起、死亡2996人、受伤13767人、直接经济损失16206万元,分别下降7.7%、7.5%、9.7%和10.1%.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内.回顾2011年福建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陈炎生局长坦言:"这一系列数字说明了去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也更加说明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惠民生工程的重要性."
-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晋江召开——会议强调加强危化生产安全大检查和积极推进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
2010年4月7~8日,由国家安监总局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泉州晋江市召开.这是福建首次举办这一类型的全国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也改变了以往在年末召开的惯例,在年初召开,除了各地、各单位的经验交流以外,还对今年危化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更具有指导意义.
-
矿难若有瞒报能否加倍处罚
你问责,我瞒报.你加大惩处力度,我加紧瞒报力度.这些年,矿难事故的核心,已不在生产安全的教训汲取与监管重视,却日益沦为矿难瞒报与反瞒报的较量,可悲可叹.是什么让一些人不去抓安全,而去重瞒报?
-
安全管理要善于"翻旧帐"
人际之间,要善于忘却那些恩恩怨怨的"旧帐",才有利于身心健康:而安全管理却要善于"翻"那些事故或事件的"旧帐",警钟长鸣,才有利于生产安全、人身安全.
-
严肃执法,确保安全
今年11月1日是<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对于促进我国的生产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
-
谈如何加强企业工会行使劳动保护职责的几点思路
在新形势下,企业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已被提高到一定的高度.笔者认为,工会的维权职能应首先要落实在生产安全上,就是要保证职工的生产安全问题,要把它放在首要维护的角度上去加以落实.如果连职工的生产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说什么代表权、发言权、监督权等等,都无从谈起.
-
加大安全事故刑罚力度是对职工的保护
1月10日,高法出台一份《意见》,要求在危害生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审判中,严格控制缓刑、减刑和假释. 安全事故中刑罚太轻,这是不争的事实.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全国生产事故案件中,追究处理479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只有808人,其他责任人仅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而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又被大量应用缓刑处理. “明慎用刑”是我们执行法律的一个原则.轻罪重判,民不得其安;重罪轻判,民不得其护.两者俱失“明慎”,用刑当然“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究其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当在于“罚不当罪”,而“罚不当罪”的原因则因存有两个误区.
-
《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出台
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和鼓励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改善全市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法律、行政规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这项举措在省尚属首创.
-
一切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
关键词: 生产安全 -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福建省开展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侧记
今年6月是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要求,福建省各级各部门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李川副省长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总体部署和"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综合治理为主线、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相继开展了"安全发展海西行"、"安全宣传咨询日"、"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显著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取得了活动的良好效果.
-
晋安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发放主题扑克和避孕套
6月10日是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晋安区茶园街道、新店镇西园村在福州火车站西侧设点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提供生产安全与生活健康主题咨询,现场还为社区群众、民工、旅客发放主题扑克、避孕套等宣传纪念品,成为福建省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以"和谐海西·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海峡西岸发展安全行"大型活动的一个出彩镜头.
-
依法依规严查事故推进安全
国务院第49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6月1日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面规范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内容、要求和责任,实现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
福建省召开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座谈会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3号国务院令正式予以对外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