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2012年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连载六)
13 欧盟13.1 2012年颁布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13.1.1 制定中国出口欧盟米制品的控制要求2012年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公布G/SPS/N/EU/2通报,有关中国产米制品所含非准转基因大米的紧急措施及撤消第2008/289/EC号决定,本执行决定规定了涉及中国出口欧盟米制品的控制要求.决定附件Ⅰ详细列出了受本决定附件Ⅱ影响的产品清单及中国主管机构及欧盟官方控制机构必须遵从的抽样和测试协议.附件Ⅲ和Ⅳ规定了本决定覆盖的每批产品必须随附的卫生证书及分析报告样板.本决定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并在该日期后的6个月审议.
-
2006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四)
17土耳其17.1技术性贸易壁垒土耳其要求进口玩具、医疗器械、机械、低电压设备、电磁互换类等产品必须加贴欧洲标准标志--CE认证,但是对于同样加贴该标志的产品,来自欧盟的产品可立即进入土耳其市场,而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还须通过额外测试.这种做法在进入到土耳其境内的欧盟产品和其他国家产品之间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
2003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二)
3日本3.1技术性贸易壁垒3.1.1关于中药及保健食品问题日本将有药用价值的产品划分为药品、食品两类.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药物局发布的通知,具有医药品所属的效果的产品可能被认定为药品.
-
2006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二)
8 阿根廷8.1 技术性贸易壁垒2006年6月12日,阿根廷公布<共同市场集团决议草案:有关火柴和牙签净含量验证的南方共同市场技术法规>和<共同市场集团决议草案:有关预包装产品净含量的南方共同市场技术法规>两项法规,对以预包装产品形式销售的火柴和牙签的净含量验证进行了规定,并将现行的多项有关预包装产品净含量的法规合并为单项技术法规.
-
2011年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连载五)
12 日本12.1检验检疫制度日本与卫生及植物卫生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药事法》、《消费者产品安全法》、《饲料安全保证和改进质量法》等.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是日本负责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主要部门.
-
2012年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连载四)
7 墨西哥7.1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2012年,墨西哥政府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共发布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通报.7.1.1 婴幼儿配方食品及非酒精饮料的卫生规范2012年2月17日,墨西哥卫生部发布了第G/SPS/N/MEX/229号通报“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NOM-131-SSA1-2011:产品与服务.婴幼儿食品及非酒精饮料、一般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营养要求配方食品卫生规范和规定”.该标准草案阐述了一般配方食品和母乳代替品、较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营养要求的配方食品以及非酒精饮料的卫生、营养及标签规定与相应的检测方法.该标准通过规定这些产品标签的法定显示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知情决定,并且保证充分的卫生控制.本标准草案不适用于受特定卫生法规制约的、必须遵循各种情况下卫生部规定卫生规范的产品.
-
2003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三)
4 沙特阿拉伯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根据沙特有关法律,进口的农畜产品须经沙特农业部下属的农业和畜类检疫所检验检疫.沙特农业部常依据其它国家采取的措施,禁止进口已发生疫情或卫生检疫不合格的国家(地区)的农畜产品和食品.
-
2003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一)
1 韩国 1.1 技术性贸易壁垒 1.1.1 药品临床检验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根据韩国<药事法>及其实施规则、<麻药类管理法>及其实施规则制定了<医药品等安全性、有效性审查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所有进口药品须逐一申领进口许可证并接受韩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审查.中国传统中成药如欲进入韩国市场须提交繁杂的临床试验资料,新药还必须进行极为严格的临床试验才能上市.2003年6月,韩国修改了相关法规,要求进口药品必须在韩国或韩国认可的国际机构作急毒试验,而此前韩国一直认可中国的急毒试验资料.
-
2012年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连载五)
11 日本11.1 检验检疫制度日本与卫生及植物卫生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药事法》、《消费者产品安全法》、《饲料安全保证和改进质量法》等.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是日本负责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主要部门.日本对于进口食品的检查依严格程度分为自主检查、监视检查和命令检查三种级别.自主检查是进口商的自律行为,由进口商自选样本送到厚生劳动省指定的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的问题必须依法报告.监视检查是厚生劳动省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别、以往的不合格率、进口数量(重量)、潜在风险的危害程度等确定监视检查计划,对一般进口食品进行的一种日常抽检.
-
2006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一)
1 阿尔及利亚1.1 技术性贸易壁垒2006年9月,阿尔及利亚水资源部制定了适用于新建水工程及国家水网修复改造工程的卫生技术指南,指导有关行政部门、工程承包商和业主遵循国内外有关标准施工,避免由于水网管线衔接失误导致翻修人行道的重复工程.
-
2003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五)
10美国10.1技术性贸易壁垒10.1.1技术性贸易措施概况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非常分散.中央政府负责制定技术法规,主要涉及制造业、交通、环保、食品和药品等.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是各种标准制定工作的协调者,但其本身并不制定标准.
-
2006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三)
13 哈萨克斯坦从2005年开始,哈萨克斯坦开始建立新的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制定颁布了<关于技术法规的法律>、<关于确保计量一致性的法律>、<哈萨克斯坦强制性产品合格确认的法律>以及其他相关的支持性法规.
-
2003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四)
8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2001年10月,阿联酋农业水产部发布<第109号行政决定>,转发<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第460号动物检疫规定>,对进口各类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规定了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及通关办法,并规定进口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标准,且需由进口商事先向农业水产部申领进口许可证,阿联酋各酋长国政府均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当地口岸进口的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实施进口禁令.2001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禽流感后,迪拜酋长国政府对自中国香港进口的冻鸡和活鸡维持了长达1年多的进口禁令.
-
2003年度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情况回顾(连载六)
12欧盟12.1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欧盟颁布了大量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其中有的要求苛刻,有的甚至缺乏充分科学依据,直接或间接地构成了对第三国,特别是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