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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科学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卫生部指导和北京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北京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依靠科技和法律,认真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体制、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现将工作进行大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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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确立劳动者权利的分析
分析了《职业病防治法》中确立劳动者权利的类型,其中实体性权利包括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拒绝冒险作业权、职业健康权、工伤社会保障权、损害赔偿权,用人单位侵犯此类权利将承担法律责任。程序性权利包括检举控告权、参与决策权、诊断地选择权、免除举证负担等主要由劳动者本人选择或通过程序实现。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了应参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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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做法和体会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抓好大案要案、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等方式,将该省的职业卫生工作逐步引向法制化管理,取得明显的收效.作者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体会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提出了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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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医学回归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设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仿诉讼化”的特点,劳动者要获取正确的职业病结果的旅程更长,作者以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出发,论述职业病诊断、鉴定应回归为医学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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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认真履行卫生部门职责,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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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近期建立了由卫生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9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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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农药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们于2006年对某农药生产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监护性体检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工人健康问题,为企业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及健康促进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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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放射诊疗设备资源现状和分析
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报告,医疗照射已成为公众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大人工来源,并呈不断增长趋势[1].“九五”期间,卫生部曾对各地区的X射线诊断、核医学和放射治疗设备资源的基本状况进行了大规模系统调查研究[2-3],较系统的给出了我国当时放射诊疗设备资源的状况,但过去1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放射诊疗设备的资源状况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了掌握全国放射诊疗医学资源的状况,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5 ]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全国放射诊疗资源状况的调查.本文报道有关数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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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干预对职业体检抽血晕针的效果观察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企业的法制意识有了相应的提高,职工健康检查率也在不断提高,很多企业都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及离岗健康检查.抽血是预防性健康检查采集血液标本重要和常用的操作技术,但有时会有少数人发生晕针现象,临床表现为头晕、面色苍白、恶心恶吐、大汗淋漓,重者出现意识丧失,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甚至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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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为其进行职业性健康监护,同时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为劳动者建立规范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近几年来,在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和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就目前情况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和建立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结合有关法规和工作实践,对此作简要论述,并提出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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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基层职业卫生工作者对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的思考
人类自从有了生产活动,就有可能接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相应的就需要用人单位、政府、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者等多方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20世纪50年代开始立法,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至20世纪80至90年代,许多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有两大类,一大类是提供职业卫生服务,另一大类是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发病情况逐步得到控制,但仍然不容乐观.笔者毕业于20世纪80年代,在大学时期所学教材为第1版《劳动卫生学》,现任职于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参加工作后亲身经历和见证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近30年的变化.对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一位基层工作者有一些观察与思考,特提出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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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与应用
职业病是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疾病,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要求,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之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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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接尘工人健康的状况调查
尘肺病是我国严重的职业病,岩尘、煤尘是煤矿企业中严重的职业危害因素,在尘肺病新发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91.8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体系中的二级预防内容,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依据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我们对某煤业集团井下接触煤尘、岩尘的10 814名在岗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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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修订概况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是我国重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之一,集中体现了我国几代劳动卫生学者倡导的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思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从早发布至今已经54年,特别是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对于指导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GBZ 1-2002存在一定不足,难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中针对职业病防治的设计要求.例如,文本对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原则、控制理论、控制措施等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存在单纯"职业接触限值"的痕迹,且与GBZ 2-2007存在明显矛盾;对防护措施、应急救援等的规定不甚具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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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型煤矿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实践的探讨
职业病已经成为影响劳动者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2009年发生的广东深圳尘肺病事件、云南水富返乡农民工尘肺事件、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等均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2005年,卫生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06年表彰了56家示范企业,2007年,对《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010年3月,山西省卫生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集团)按照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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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及对策研究
目的 对昆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现况进行调查,深入了解昆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方法 完全随机选择18家工业企业采用流行病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情况、职业卫生组织与管理制度、职业病发病情况.结果 ①昆明市的职业危害严重,尤其以粉尘为主.18家企业有11家(61.11%)企业未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进行职业卫生现场监测.②16家(88.89%)企业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未设置较完善的防护设施,且18家企业没有一家设置了完善的应急救援设备.③13家(72.22%)企业进行了职业安全培训,但通过对540名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调查发现,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仅为11.3%.结论 昆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不容乐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不完善,须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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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后合肥市诊断职业病资料分析
目的 调查合肥市某市级医院职业病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后,职业病诊断情况.方法 对该职业病诊断机构从1986年成立并同时被授予职业病诊断权开始工作至2002年4月30 日 16年间新诊断职业病病人的资料,与2002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5年间新诊断职业病病人的来源、人数多少、诊断职业病的种类变化、病人所在企业性质等资料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新诊断职业病总例数仅40例,均为国有企业职工;实施后新诊断53例,其中国有企业42例,民营9例,合(外)资2例.检出病种也有所增加.结论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在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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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及几点建议
笔者依据有关文献资料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职业卫生现状及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论述如下.1职业卫生现状[1-2]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令世界瞩目.但与此同时职业病的危害和后果也日益凸现,已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文明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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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快职业卫生与国际接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实施,掀开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史上新的篇章,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将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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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经验、问题与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为广大劳动者带来了福音,也为职业卫生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一部新法要让广大群众接受,需要一个艰苦细致的过程.现就我市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些做法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概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