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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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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践与探索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稳定低生育水平,是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和创新。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构筑新形势下依靠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这一新机制,为计划生育工作充满了活力。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计生委为加快农村计划生育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及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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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P荧光法细菌总数快速检测系统
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卫生水平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方面,不仅需要法制建设、执法管理、科技保障和全民科学、道德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努力,还要赖于建立一套能对食品原料、生产设备、流通营销环节的包装材料、窗口等进行有效卫生监督和预警的技术手段.ATP荧光法细菌总数快检仪是一种利用新型微生物ATP生物发光法测定食品中细菌污染程度的快速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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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县 强化法制建设 扩大改革成果
在全国食药监管局合并组合机构的工作紧张进行时,走在河南省工商与食药机构组建前沿之列的方城县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他们在近一年的监管执法工作中,针对市场发展,研究探索出了监督管理系统可行性模式,今天以文字的形式简述他们的工作模式,以致在全国食药监管的工作中有所帮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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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参与机制的国际经验
目前,我国国民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愈加重视,但由于受到信息披露、法制建设等问题的制约,公众参与机制整体操作性较差。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通过重视立法、加强信息披露等手段构建了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其公众参与机制的经验进行借鉴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弥补我国政府农产品监管失灵的缺陷,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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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完善五大体系构建食药科学监管共治大局
中国食品报讯(记者叶青)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四川省提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依法治省战略决策,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改进作风为抓手,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全方位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全面监管,突出重点监管,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有力有效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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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当前我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事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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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安全与认证
认证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处于高度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组织参与经济活动的基本条件和承认准则,是实现科学管理的手段和工具,更是质量安全管理达到高水准的证明.认证不仅能够增进社会诚信、促进企业进步,更能够推动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继而促进行业的法制建设,这也是乳品行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已确定将乳制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监管领域之一,并在此领域积极开展深入的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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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护理管理与患者满意度病房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市场经济对医疗市场产生的巨大影响,患者的自身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加的今天,患者对医疗需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要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而且要求要有优质的服务态度,病房的护理管理直接影响着患者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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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思考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关心的头等大事之一.食品安全问题是目前我国乃至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维护食品安全,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与保障.因此,我们需要好好思考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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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解析医患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进步,公民维权意识的日益觉醒,传统的医道尊严正在受到严峻的挑战.医疗纠纷的上升趋势使我们必须对医患关系中的法律内涵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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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医患关系的合同性质及其特殊性
医患关系中,"患"指病人本身及与病人有密切关系的家属、朋友、患者单位等."医"是一个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整体,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工人等,都属于医的范畴.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日益关注,因此对医疗服务质量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及完善,普法工作的大力推行,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因为上述原因,医疗纠纷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法院医疗纠纷受案率增长很快,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法律对医患关系也给予特别规定,根据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做出了医疗纠纷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于是很多医务人员变得谨小慎微,不是特别有把握的病不愿意去治,主要是不想承担风险.本文试图就医患关系的性质及特点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医疗纠纷的解决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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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科技工作"双先"表彰会在京召开
国家人口计生委于2003年9月1日在北京市召开了"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科技工作‘双先'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在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与科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有关部门代表以及委机关、直属单位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新闻单位近200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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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法制,是指导国家的法律制度,是指导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依法进行管理.法律,是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极大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这一基本方针,对于促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平稳、顺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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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与防范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医学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及经济意识不断增强,投诉和付诸于法律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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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防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医疗纠纷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医学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及经济意识不断增强,投诉和付诸法律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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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步伐
在2002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向大会做了题为"加快法制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步伐"的报告.在简要回顾2001年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之后,张维庆主任强调指出,全委系统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尽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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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科技工作"双先"表彰会上的讲话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再次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潮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与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与科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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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2004年12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28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需要,是加强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加强依法管理和规范服务的法律保障.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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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国际合作回顾与展望
"十五"期间,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在法制建设、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机制完善、综合治理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国际合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国际合作交流,争取、团结了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友好人士、专家、学者,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作用,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改进对外宣传手段,争取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通过邀请美国、英国议员团访华,努力转变他们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偏见和偏面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外事干部队伍的自身能力建设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提高,促进我国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国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