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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保姆
这些年父母身体渐差,自理生活有些力不从心.为早日结束他们投靠子女打游击寄住的日子,我和弟妹们商量,决定每家出八百元请个保姆,以便父母在老屋里专心养老.我带父母去到服务中心,签正规的用工合同,这样以后可以少生芥蒂.当时春节临近,部分保姆返乡,所能选择的对象不多.接待的主管说,他们的保姆素质都很高,有各种证书和健康证明,在照顾身体无大恙的老人方面拿手.你们先把合同细则看一看,把总原则定下来,然后抽时间与匹配的保姆当面约谈.如沟通顺畅的话,双方就可以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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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艾滋病,不能对号入座
有过一次"婚外潇洒"经历的某中年男子,事后整日疑惧自己患上了艾滋病,不好意思去医院确诊,为此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甚至遗书也写好了.若不是终医院的一纸健康证明,此君恐怕早就奔赴黄泉了.日前,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医院的性病特色门诊接治了这位令人啼笑皆非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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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大中小学餐饮安全监管力度
开学前,江西省食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督促学校食堂加快整改步伐。确保秋季开学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到位,消除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其他违反许可管理的行为;消除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的行为;消除使用或存放过期、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 -
餐饮配送监管需要“手段”
网络外卖近来“时运不济”--生产环节的“黑餐厅”问题硝烟未散,配送环节又陷入了舆论漩涡。近日媒体报道,相比商家配送、平台配送等正规军,第三方配送才是外卖配送的真正主力,然而由于市场发展快、进入门槛低等原因,这些配送员成了不可控的杂牌军。摆在明面上的是服务--配送超时、食物串味、服务态度差等早已成为顾客投诉的热点,也让网络外卖招来无数板砖。而消费者看不见的还有安全隐忧。根据记者调查,为了节约成本,部分配送员所使用的保温箱“年老色衰”,污渍遍布,卫生状况令人担忧;更让人“细思恐极”的是,从业者身份复杂,入职无需健康证明,一旦携带传染病或在送餐途中出现食物污染,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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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腌菜:看不见的安全隐患
不少人都喜欢将酱腌菜当作下饭菜,殊不知,酱腌菜里有很多我们看不见的安全隐患。
有媒体报道,山西省新绛县食药监局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近日联合出击,对辖区内古交镇南李村一无证生产酱腌菜的黑作坊进行了查处。该作坊位置相对隐蔽,生产现场蚊蝇乱飞。据参与查处的新绛县食药监局有关人员介绍,该作坊没有任何证件,使用工业醋酸腌制糖蒜,加工车间切片机、切丝机已生锈。在现场腌制酱腌菜的池子污浊不堪,院子里一个浴盆里落满苍蝇,这就是作坊主用来拌辣椒酱的设备。经查,该作坊共有酱腌菜腌制池14个,存有大量腌制的芥菜、糖蒜、黄瓜等。加工车间有切片机、切丝机、包装设备,部分成品已经装箱,包装箱上的标志冒充天津、重庆等地厂家。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工业醋酸及二十余种食品添加剂,作坊主无法提供任何食品加工许可手续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对该作坊生产的各种假冒酱腌菜及工业醋酸、食品添加剂全部予以扣押,共计1633箱。该作坊酱腌菜账单记录销售金额已经有约30万元,产品主要销往河津、侯马、稷山、新绛等地干菜批发店。目前,该黑作坊已被依法查封。 -
购买网络食品,怎么样才安全?
相关《条例》条款:第五十二条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按照规定在自建交易网站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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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体检表与我国出入境体检表的比较研究
目前检验检疫系统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为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后提供的《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未得到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可,给旅行者办理目的国签证带来了困难.分析原因主要有2点:一是目前使用的健康证明书产生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设计年代久远,已不适应全球新的传染病病谱;二是由于缺乏对国外情况的了解,使国内的体检表格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与国际规范相去甚远.所以,完全有必要重新设计一张代表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形象的科学性较强,适用性较广的《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此,选择了20个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各类体检表格共45张,逐项加以统计分析,并与目前使用的《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记录》相比较,指出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方法,供同行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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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明发放办法之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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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的探讨
<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得将传染性疾病传播给广大消费者的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参加或者临时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必须履行"取得健康证明"这一义务,这是正确的,也是科学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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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痫性发作、体育锻炼和运动:ILAE运动与癫痫工作组的报告
癫痫患者(People with epilepsy,PWEs)通常被建议不要参与体育运动和锻炼,主要是因为恐惧、过度保护,以及对与此类活动有关的具体利益和风险的无知.现有证据表明,体育锻炼和积极参与体育运动除了有广泛的身体及心理社会效益外,可能会有利于癫痫的控制.国际抗癫痫协会(ILAE)运动与癫痫工作组共同提出的这一共识提供了PWEs参与体育活动的一般性指导意见,并提出了不同运动的医疗健康证明的发放建议.如果发生痫性发作,运动会根据潜在的伤害或死亡风险分为三类:第一类,没有重大额外风险的运动;第二类,对PWEs有适度风险的运动,但不承担风险;第三类,具有重大风险的运动.在提供PWEs是否可以参与具体活动的建议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体育类型、癫痫发生概率、癫痫类型和严重程度、癫痫的促发因素、平常痫性发作的时间,以及患者接受一定程度风险的态度.由于获得了额外数据,运动与癫痫工作小组将此文件视为一项不断更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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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食品卫生行政复议案件的思考
1案情简介2000年3月14日,荆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对某公司职工食堂进行巡回监督时,发现该公司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正在工作的20名从业人员均无健康证明,并对这一违法事实制作了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同时书面通知该公司食堂从业人员限3月17日前到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5月12日监督员再次对该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违法事实仍未得到改正,又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市卫生局认为该公司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和罚款25 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按<行政处罚法>要求,于5月29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反应,市卫生局于6月9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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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查验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1 存在的问题 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以下几种情况,致使在现场检查时往往不能立即查看到健康证明,要调查清楚遇到的困难较多。 1.1 单位负责人或健康证明统一保管人不在现场,健康证明被锁入柜内。 1.2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流动到另一个单位工作,而健康证明被扣留在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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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药店做大器械6法
1认真研究你的顾客器械的主要销售对象为有亚健康人士、慢性病的中老年及患者家属为主要消费群体.对于前者来说,消费能力一般情况下没有问题,与质量相比价格敏感度弱一些,其购买医疗器械,是为了消除病痛保障健康,一旦达不到这个目标,不仅会埋怨售货员甚至可能还会受到家人指责,对药店品牌和口碑产生不利影响,了解到这个因素后就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防范.而对于后者来说,往往医院的检测、化验报告单是他们认为权威的健康证明,这个群体受收入程度影响决定了他的购买趋向是保守的,购买一样大件是要经过反复琢磨的,这时药店就需要给他和他的家庭找到好的购买理由,比如使用器械前后的身体指标检测对照是个不错的选择理由,或许成本高些,但达成购买率较高,售后口碑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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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蒙古籍留学生HBsAg检测结果分析
2007年9月18日,经阿口哈沙特口岸入境,前往呼伦贝尔大学就读的20名蒙占籍留学牛来满洲罩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健康证明.经初筛检测,20名蒙古籍留学生中有4名学生免疫检查中HBsAg阳性,即患有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型肝炎),该结果引起中心领导的重视,并为4名学生免费复查乙肝两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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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短期出国回归及短期来华外籍人员传播传染病的风险评估和对策
<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02条规定,凡在国外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国籍人员,入境时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健康情况,并在入境后一个月内到检疫机关或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为了更有效地防止传染病传出入境,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卫检字(89)第5号文件,其中规定了"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国内公民回国以及批准回国以及经批准回国定居或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入境时,必须出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检疫机关或公立医院的健康证明(包括艾滋病、性病的血清学检查).对没有持健康证明者,入境后到卫生检疫机关进行健康检查,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劝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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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属行政行为
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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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中的问题
目的 针对餐饮业从业人员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的现象,提出对策,为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提供参考.方法 结合日常在基层健康证明监管中的工作实践,分析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相应的对策.结果 餐饮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及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方法、培训设施不完善,是造成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结论 必须双管齐下,采用科学的、人性化的方法,做好健康证明的监督管理工作,才能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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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例探讨
笔者对一起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处罚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如下.1 案情介绍近期,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在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大酒店餐饮部有12名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对此,卫生监督部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3日内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在监督检查和送达意见书的过程中,该大酒店负责人不在场,该单位也对监督意见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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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工作中值得商榷的几个问题
我国自1983年开始对公共场所、食品以及化妆品从业人员实行健康证明制度,实行这一制度为完善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推动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预防某些传染病的流行,保障人民健康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不同的法规对职业禁忌的规定不一致,健康证明的有效时限不一致,健康证明不能实现全国互相认可等,需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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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健康证明发放现状及管理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