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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药品营销模式改革的现状与思考
文章在分析了我国药品营销模式的基础上,对药品营销模式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考.指出医药分业是改革营销模式的关键,培养执业药师是营销模式改革的基础,打破条块分割、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是改革营销模式的前提,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是营销模式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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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发展的营销战略思路
本文从介绍药品销售的基本原则着手,借鉴了国外药品营销的结构模式,重点分析了药品营销中业绩参数、广告和人力资源的建设等营销的核心要素,后总结得出藏药发展的营销战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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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药品营销消除不正之风
药商(包括药厂、医药批发企业和个体药贩)和医院及医务人员间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联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医院从药商处获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折扣";二是药商对医院某些重大活动的赞助;三是药商按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回扣";奖励处方医生和相关人员.国务院八部门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本文对此问题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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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何面对"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1年初,浙江省卫生厅和财政厅联合颁布的<浙江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医院药品收入扣除药品支出后的纯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药品收支结余,按比例或总额核定用于弥补医疗成本的资金总额,分季预留给医院,年终考核后根据实绩增减.药品收支结余扣除预留后的余额按季上交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该办法的实施,切断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之间的联系,可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改变多年来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对医院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医、药分开以后,医院如何面对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以求得生存和发展,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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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药品代理制的现状及其演变
目的:探索药品代理制的现状及其未来的演变趋势.方法:介绍我国药品代理制的产生,并分析药品代理制的特征和存在问题,指出未来药品代理制的演变趋势.结果:现今的药品代理制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医药环境,未来将呈现某些新的特征.结论:未来的药品代理制,厂商和代理商将更加注重共同的战略利益;厂商将深入营销领域;学术推广和品牌推广将成为未来药品促销的主要形式;新药和品牌药品将成为代理市场的主导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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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规范的药品编码体系
随着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采取了多种形式:国管价格、省管价格、高零售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对遏制药品虚高定价,还利于百姓,彻底转换药品采购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真正规范和完善药品管理,当务之急必须规范药品编码,它的惟一性是药品营销的需要,也是利用 Internet进行药品招标采购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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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做法
自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贯彻执行以来,国家虽然在药品费用控制、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几年来,都因我国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等诸多因素不完善而不尽人意.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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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的思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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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思考
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其主要解决的是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可先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合理返还.由此可见,药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势在必行,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然很多,需逐步解决.因此,笔者结合实际浅析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应注意和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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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多元化经营动因、风险及其规避策略分析
连锁药店多元化经营是指连锁药店在其主要经营业务中加入非药品营销的业务或者服务,以扩大营业额,增加效益[1].自2001年开始,我国的一些大、中型连锁药店开始多元化经营,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中心城市和较大的二级城市的连锁药店或多或少进行了多元化经营,其产品涉及保健品、家庭护理用品、日化用品、健康营养功能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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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药品营销中商业贿赂的成因及对策
当前,医药行业正进行一场声势较大的整治商业贿赂行动,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2006年4月开始到现在已经进入分析整改的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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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将成为药品营销的主导策略
2006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药品通用名称必须显著突出,并对商品名及商标的使用做出严格限定,以着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药多名"问题.<规定>要求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同时配套的<通知>要求,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品,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对于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该<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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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医药分业试点模式的思考
2000年2月发布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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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经济学及其在药品营销中的应用
近些年来,随着医药流通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医药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开始意识到药品市场营销的重要性,同时也把目光投向药品市场营销的效率.现代市场营销理论认为,市场营销是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到生产再到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一系列为促进其产品的销售而进行的全部工作.由于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其市场营销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从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出发,介绍药物经济学在药品市场营销中各个方面的应用,对帮助医药企业制定药品市场营销方案、提高营销效率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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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建设,规范药品营销,建立药品市场的新秩序
2001年4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5月9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第二次电话电视会议;4月15~16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整治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5月18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这一系列会议精神,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对本市药品市场的现状作了认真分析,研究了本市药品市场专项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本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目标和任务,旨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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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指导意见>)中提出"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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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改为药品经营企业应慎行
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要切断医院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药养医"的状况,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减少浪费,缓解药费过快增长而给群众带来的压力.理论上无可非议,但实际操作起来,能否达到预期目的,令人担忧.因为卫生经济战略策划与战术执行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领域,如果只注重战略策划的突破,而忽视战术执行,很难达到战略策划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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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诊药房与医院分离的思考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八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根据这一要求,今后医院要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并逐步将门诊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其根本目的在于降低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从而起到控制大处方的现象.但是,笔者对此项改革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供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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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托管难解药价虚高之疾
一、药房托管的背景及特点1.背景.国务院八部委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但目前在政府不能够大幅增加补助,医务人员技术劳务又无法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实施医药分家存在极大困难和阻力,甚至有可能使医院陷入瘫痪状态.但是如果继续医药不分,以药养医,就难以杜绝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拿回扣等现象,百姓的利益也就无从保障.这种两难的境地催生了"药房托管"模式.即把医院门诊药房托管给医药企业,其目的在于引入医药批发企业参与管理,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从而为降低药品价格和医院管理成本提供一个可行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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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托管的意义、作用和问题
国务院八部委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