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紧扣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是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这一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安徽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海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职能,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从安徽实际出发,选择和确立了"提高质量、降低费用、调整机制、重点突破"的基本思路.一年来,安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试点启动到整体推开,始终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少花钱、看好病"的问题上,坚持以落实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调整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为重点,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大了贯彻执行和督查工作的力度,在降低和控制医药费用、保证和提高医疗质量、调整和建立补偿机制等方面收到了一定成效,得到了患者和社会舆论的好评.
-
新形势下的医院药事管理
药事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医院的医疗质量如何,不仅取决于医疗技术水平、护理技术水平,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理用药的水平.1999年国务院在上海召开的城镇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会议,下发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九个配套文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这对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医药药事管理又将面临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只要认识到位,措施得当,就能实现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目的.
-
"医药收支分开管理"
[出台背景]2000年7月,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正式联合下发,上述两部委原印发的《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暂行办法》(卫规财发119991552号)同时废止.
-
关于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社[2000]17号)、<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关于印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0]229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医疗机构改革,现就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
简化"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办法"的探讨
实际工作中,<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药品收支结余计算办法和上交、返还等手续过于复杂,增加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太多,对精简后的行政管理部门压力太大,也不便于操作,执行的难度较大,不利于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
调整现行会计制度适应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家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合理用药,特制定<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中的主要内容,以会计核算为出发点,可归纳为:第一,对医院的医疗收支、药品收支进行分开核算;第二,药品收支结余上缴卫生主管部门统筹使用;第三,卫生主管部门集中的药品收支结余主要用于弥补医院的医疗成本亏损和医院发展建设以及社区服务、预防保健等.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内容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表现出如下需调整的事项:
-
"核定收入、超收上缴"与"结余上交、合理返还"的分析评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调整医疗单位收入结构,降低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为落实药品资金管理的决定,卫生部与财政部先后出台两个药品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药品资金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二是<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院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卫生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合理返回.医药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有利于改进药品费用的控制,促进药品资源合理利用,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切断医院和药品供应部门的经济联系.这些管理办法基本得到大多数医院的认可和赞同,但是究竟那些管理形式符合医院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实践中又容易操作?有必要对上述两种管理形式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做以比较、分析及评价.
-
医院如何面对"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1年初,浙江省卫生厅和财政厅联合颁布的<浙江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医院药品收入扣除药品支出后的纯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药品收支结余,按比例或总额核定用于弥补医疗成本的资金总额,分季预留给医院,年终考核后根据实绩增减.药品收支结余扣除预留后的余额按季上交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该办法的实施,切断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之间的联系,可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改变多年来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对医院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医、药分开以后,医院如何面对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以求得生存和发展,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
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几点浅见
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全面深化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实行1年多来,效果并不明显,推进工作困难重重.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个地区实行了这种办法,大多数医疗机构还在观望.
-
落实筹资政策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创造基础条件
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基层医疗机构以定额补助为主,主要包括其承担的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等任务.财政部、国家计委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定额补助根据完成的社区人群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任务的数量、质量核计财政补助.李岚清副总理在日前召开的"青岛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卫生事业中基础的环节,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卫生部、财政部在<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事业的资金可按不超过弥补医疗成本后的药品收支结余的10%提取,并实行项目管理.
-
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思考
根据国家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我市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并于当年10月份进行了医院药品收支结余上缴和医疗亏损弥补工作,从近一年半的实践来看,<办法>还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
贯彻实施《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卫生、财政部门如何实施对医院药品收支结余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市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如下几方面问题,现提出供同行商榷.
-
关于确定中医专科医院收入返还金额修正系数的探讨
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县及县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的药品收入扣除药品支出后的纯收入即药品收支结余.
-
医药分开、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与非营利性医院的发展道路
近,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其中<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医院药品收入扣除药品支出后的纯收入即药品收支结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这一规定以及有关的配套政策,将打破多年来许多医院主要依靠"以药养医"的局面,尤其是对非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这就要求非营利性医院适应新的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理念与方法,以求得自身的发展.
-
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及相关政策问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等部门陆续制定了各项配套文件,如<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推动医疗机构改革,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这些文件中都提出了针对中医的特殊政策,这些特殊政策的出台,是党的中医政策的具体体现.各地根据以上指导意见出台的具体操作办法,均对此进行了考虑.
-
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思考
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其主要解决的是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可先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合理返还.由此可见,药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势在必行,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然很多,需逐步解决.因此,笔者结合实际浅析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应注意和考虑的问题.
-
医疗保险与医院改革第六讲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下医院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正在全国铺开.为了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达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总体目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有关部委新近又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
-
对县市医院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对医院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县(市)区域内适用该管理办法的医院较少,不同医院的收入、支出,结余结构均不尽相同,如何在县(市)区域内贯彻执行好这一改革措施,做到既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又能充分调动医院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使这一改革措施落在实处,收到成效,是摆在县(市)卫生主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
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检查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其经济行为,有效地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国家卫生部、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了<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医院在实行药品收支管理中应遵循的各项制度.但是,我们在实施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医院在药品管理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违规行为,直接影响了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认为在药品收支管理检查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
谈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中的问题
1.医院补偿机制问题医院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控制了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逐渐扭转了对药品销售差价收入的过度依赖.但是,如果财政补助不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不提高,医院的发展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