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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处理方式亟待变革
在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机构的积极推动下,2012年7月,珠海市主要医疗机构与中国人保财险珠海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成为珠海医疗责任保险的首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析珠海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状况,笔者认为有些方面尚需改进.一是应建立大额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真正实现医疗风险的化解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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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费用控制策略研究
自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来,我国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国民的同时也加速了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费用快速增长问题将更加突出,医保基金面临更大的风险,进而影响我国全民医保制度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政府四个方面出发,评价比较当前我国医疗费用控制方式,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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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与医院改革第五讲医疗保险系统
医疗保险系统是由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组成的,在这三方之间以及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医疗保险系统运作的动力.医疗保险风险转移、补偿损失的作用正是通过医疗保险系统的运作而得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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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两国卫生服务模式现状与借鉴
英、德两国的卫生服务模式是在全球有较大影响且具有代表意义的模式.英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全科医师是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国家卫生服务制度(NHS)从基层医疗卫生保健和家庭居民健康着眼,采取以全科医师为核心的基层团队合作,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运作效率,降低了居民的患病率,有效地保障了人民健康.德国实行强制性全民医疗保险,无收入者由政府承担保险费用,不存在因无钱看不起病的现象,被保险人的健康和患病诊治有充分的保障.保险公司和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对医院医疗卫生经费支出的制约,降低了医疗资源的过度浪费,也成为保障人民健康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两国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对我国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改革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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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探讨
医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医责险")对于分散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缓解医患矛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以扬州市医责险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当前医责险制度的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从多个角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医责险制度的对策,旨在为决策者提供尝试性的改革建议.1 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1.1 内涵 医责险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被保险人在保险有限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医责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是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数量不可预见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风险转换成可支付的定额保险费,其实质是分担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医疗过失纠纷处理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承担机制,是管理医疗风险、缓解医患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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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实行医疗责任保险现况与探讨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责任保险[1].南京地区自2008年3月试点运行,2009年在南京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3年来在卫生、司法等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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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银色拐杖"--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保险,也称为长期护理保险、看护保险以及介护保险等,是指被保险人在遭受疾病、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机能部分丧失,行动长期无法自理,需要接受他人护理时为其提供护理服务的保险制度.商业性护理保险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80年代在法国、90年代在英国相继出现.而作为社会保险形式的法定护理保险则于1986年首先在以色列出现,随后,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建立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据调查,目前我国有1/4的老年人身边无子女照料,因此借鉴发达国家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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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
一、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简介长期护理是指那些为慢性生理疾病、失能和感知紊乱(老年痴呆症)的人提供长期和广泛的康复和支持性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是对被保障人住进护理中心等护理机构而发生的费用的津贴型保险[1].它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随后迅速在德、法、英等国相继出现.目前全世界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在德国和日本甚至已将其纳入政府强制性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既为个人提供了年老时的保障,在美国又作为一种良好的投资手段而被保险人和家庭所接受[2].经过20余年的发展,长期护理在西方国家已经由商业性质的保险产品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解决长期护理、缓解人口老龄化带给社会的保障压力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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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大地有情--福建『2.4』车祸死亡乘客家属获得赔付
[本刊讯]2006年2月9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下属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在大田县举行"2.4"事故保险赔款现场兑现会,当场将45万元赔款送到9名因车祸不幸死亡乘客家属手中.同期车祸中的13名受伤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中,预计总赔款将达90万元.大地保险福建分公司在车祸发生后的紧急查勘、及时理赔,获得人们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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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解读新保险法三大变化突出保护被保险人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保险法>核心的三大变化是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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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完善医疗保障体制
医疗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损失和其它相关损失为保险标的一类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医疗保险.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只有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几大类.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比例也相当小.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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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院控制费用探析
医疗保险系统是由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组成的。在这个系统中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控制了被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不合理需求,通过各种手段增强被保险人的费用意识,从而较好的控制了由于被保险人的因素而导致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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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处方药利益管理
在美国的健康保险和药品供应领域,有一个名词近年来越来越多被提及,即处方药利益管理(PharmacyBenefit Management简称PBM).什么是“处方药利益管理”在美国的医疗制度中,PBM是连接医保支付和处方药供应的中介.具有四位一体的功能:负责制定和管理医保的药品目录;与药店签定供应合约;与药厂谈判以获得折扣;同时经办保险受益人的处方药报销.一般而言,PBM不承担风险,只是作为经办机构将保险支付的药费过手交给零售药店.美国加入健康保险的人一般会收到两张卡片,一张是医疗保险卡,另一张是处方药保险卡,处方药保险卡是与医保签约的PBM发出的.医生开具处方后,被保险人需要拿着这张处方药保险卡到药房取药(这里谈的处方药不包括住院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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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保险人的利益负责——德国医药费用控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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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重大疾病属于保险范围
目前,我国各大保险公司开办的疾病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医疗费为基础的保险,保险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55%~95%不等;二是以住院天数为基础的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按约定的每天住院补偿金额给付保险金,高额可达数万元;三是以发病率为基础的特定疾病医疗保险,以特定的若干重大疾病为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