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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护患纠纷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近年来,随着患者及家属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常识,而护理工作是集知识、技能、爱心、责任、礼仪于一体的特殊职业,在工作中护理人员稍不留意,就可能引发病人的不满和投诉,造成护患纠纷,一旦引起纠纷,医疗单位则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精力,同时还可能困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如何正确的防范护理纠纷,是去解决护理人员和医院管理者十分关注的问题,以下就临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护患纠纷和防范对策进行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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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构建和谐护患关系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主要包括患者健康需求、就医意识、自主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1],护患关系变得紧张.护患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影响着患者疾病的顺利康复与护理质量的高低,影响到医院或社区的医疗质量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因此构建和谐护患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现就这些问题作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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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医患关系的思考
随着医疗活动法制化建设的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患者对治疗活动及护理方案的知情同意权、对各种检查的选择权等已忧为医疗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医患关系紧张、矛盾突出,其成因很复杂,同时社会因素也是重要的一方面.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我们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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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外科病房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医学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以及媒体的大力宣传,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医院投诉和医疗护理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护患关系也受到一定影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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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探讨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观念的改变,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及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增强,对医疗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病人的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目前各级医院亟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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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重在环节和细节的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病人维权意识增强,在临床护理中由于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及护患关系紧张等而引发的护理纠纷,已成为医患双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所以护理人员更需迫切完善自我.一方面应加强医德修养、医德自律,提高技能,不断的充实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必须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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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护理行为减少护理纠纷
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普及,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也逐步增强,医疗纠纷诉诸司法解决的情况越来越多,对医院的管理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法律形式,每一位护士应认真分析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提高法制观念,规范护理行为,减少护患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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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护士职权的思考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上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理>出台后,医疗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提高,护士作为临床医疗护理执行医嘱的第一"责任人",在服务对象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环境下,护士也必须加强卫生法规的学习,使自己的护理行为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以更好的适应社会,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同时也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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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常见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
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医疗单位面临举证责任倒置的新形势对我们护理人员就是一个新挑战.因此,减少护理缺陷,防范护理纠纷是护理人员必须重视的问题.现将护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护理纠纷及防范措施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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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义务减少医疗纠纷
随着广大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及维权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不断增加.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很多,而医务人员未充分履行其应尽的告知义务是导致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防范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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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护理投诉的归因分析及管理对策
随着人们对健康权利重视程度的提高,人们对护理的需求和期望值也在不断提高.病人在追求疾病诊治的同时,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这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护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容易发生护患纠纷.如何客观公正、妥善合理地处理好病人投诉,缓解护患矛盾,一直是护理管理者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们针对投诉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对策,使护理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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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现状与防范
近几年,随着对医务人员从业和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医疗卫生法规的不断出台,新的医疗技术不断发明、改进、引进、推广应用;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医疗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医院工作越来越多的面临着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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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责任保险在美国
病人维权意识过强、医疗纠纷增多、索赔金额过高、院长疲于应付、医生护士如履薄冰等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医疗、医药、医保三项改革的实施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WTO的即将进入,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逐渐增多,都迫切需要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和赔偿,否则,医疗纠纷和医疗赔偿将成为制约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如果医生、护士在医疗护理中过多地从自我保护考虑,将阻碍医疗护理技术的发展,终受害的将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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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疗保险与诚实守信
近年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医疗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随着医保定点医院地不断增多,使得医疗市场日趋饱和,供大于求;医保经办机构也加大了对定点医院医疗行为的监审力度,不搞终身制,实行末位淘汰;医保病人可自主选择定点医院,维权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这些因素形成了社会监控系统,使得医疗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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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告知临床应用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病人就诊质量意识、参与意识、维权意识日益提高.如何在护理工作中正确履行告知义务,提高护理质量,我们的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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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知情选择和医疗纠纷的防范
近年来,医疗纠纷明显增多.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自己的健康意识增强,就医人数增加,医患纠纷的数量也相应增加;其次是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使更多的人知道应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某些医院的管理不善,制度松弛,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法制意识淡薄,或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以致医患关系紧张;当然,也有少数患者或其家属为满足私欲而发生医患纠纷.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往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平息.因此,如何防范和减少医患纠纷就成为每一所医院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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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适应"举证责任倒置"护理管理新举措
随着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1]加上患者维权意识的加强、新闻媒体的介入以及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医疗纠纷在近期内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由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使医护人员的执业环境日趋紧张,面对众多的医疗纠纷,显得束手无策,无力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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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行为中的法律思考
随着医学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病人用法律衡量医疗护理行为和后果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也逐年增多.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医疗纠纷<举证倒置>,医疗纠纷的诉讼明显上升.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1].2002年4月4日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因此,用法律规范护理行为,提高护士自我保护意识已刻不容缓.现将近年来易引起法律纠纷的护理环节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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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心理特点及医患关系
如同健康与疾病的矛盾关系一样,医方与患方的矛盾关系,既对立又统一,始终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我们绝不能回避和掩盖这对矛盾.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医生只注重对病的各种检查、诊断和治疗,而忽视病人的情绪、态度,忽视病人对疾病的看法及治疗要求,把病人放在完全被动服从的位置上,是一种"治病不治人"的观点,难以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人们已经认识到,医学不但是自然科学也包含着社会科学与行为科学的内容.医师面对的应当是具有社会、心理、行为特征的完整的人,而不只是疾病与病变的器官.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了人们对医患关系的一些反思.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但医患之间沟通不足或沟通不当在医疗纠纷的发生中占有重要位置(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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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例药事纠纷的分析与对策
药事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活动中因药品与患者之间发生的纠纷.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全民医疗保险体制的逐步实施,老百姓的健康意识、维权意识已逐渐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