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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工伤认定,当防六误区
尽管几经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做出比较全面、完整的规定,然而,由于职工遭遇伤害,特别是意外伤害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难免都能被条例所涵盖.当职工遭遇某些意外伤害之工伤认定出现分歧与争议时,就应特别注意下面六个误区,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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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积极探索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主线,以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为手段,以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杜绝违反"七个不准"的行为,积极探索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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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加强依法维权观念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的性质及服务对象特殊,其宗旨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广大群众的健康服务,其执业活动涉及到主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这是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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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加强自律依法维权努力保障医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继2000年第一次全国医院自律与维权工作大会召开之后,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一直十分重视医院的自律和维权工作,专门成立了"医院自律与维权工作委员会",学会还设立了"自律维权部",连续4年多来,开展了以"推荐全国百姓放心医院"为主要内容的长期大型自律活动,和有关医疗纠纷现状调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关注和协助医院处理恶性侵权事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大量的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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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口腔临床教学中医患关系的探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人们依法维权与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们发现,临床中医患纠纷有逐步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口腔临床教学所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在临床实习中,如何确保病人接受实习医生诊治,如何认识与处理医患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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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理企业中过七成已通过GSP认证
近年来,北京市丰台区药店一直呈数量较多,分布面积广、经营方式复杂、购进渠道宽、经营范围大等特点.此外,该区流动和暂住人口众多,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淡漠,也给GSP认证工作的推进带来了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况,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成立领导小组、树立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认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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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举报"消息树"重拳出击"假劣药"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上半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过百件
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近统计情况表明,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仅今年上半年,全局共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45件,相当于去年全年受理总数的77.5%.其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办及其他部门转交举报75件,自接来信来访举报70件.假冒伪劣药品问题仍是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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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化解医疗风险
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提高医疗工作质量和水准是医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为此, <医院院长论坛>杂志选择"医疗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专题组织了专家座淡.与会专家讨论热烈、各抒己见,为我们讲述了在处理医患矛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时如何依法维权与自律的案例,给我们较深启迪.现将与会专家观点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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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例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继实施,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迅速增强,各地护患纠纷呈上升趋势.护患纠纷的发生,常造成护患双方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损害,同时也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严重者还可干扰正常的医疗护理秩序.了解护患纠纷成因,积极防范护患纠纷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对护患纠纷的原因和处理对策进行分析,其宗旨是为了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不断提高护理质量,现将本院发生的38例护患纠纷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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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行为与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卫生法制体系逐步形成并趋于完善,学好、用好法律法规,是卫生工作者的重要责任,也是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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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依法维权处理医疗纠纷探讨
总结了基层医院近几年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针对医闹和纠纷,首先从医院内部自身抓起,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监督;其次,在出现纠纷时不回避自己的过错、责任,及时听取患者的投诉,积极应对;再者,要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将医疗纠纷事件降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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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务人员依法维权的对策
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得到关注,但我国的医务人员却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他们在履行义务的同时,权利却很少被提及.本文阐述了医务人员维权的现状,并对原因加以分析,提出解决医务人员维权的对策,以期实现对医务人员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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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护患纠纷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继实施,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迅速增强,各地护患纠纷呈上升趋势.护患纠纷的发生,常可造成护患双方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损害,同时也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严重者还可干扰正常的医疗护理秩序.了解护患纠纷的成因,积极防范护患纠纷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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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依法行医与依法维权--与临床医师相关的法律法规概述
一、临床医师必须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人们的价值观、法治及维权意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伦理和法律的一些原则正在向临床医学渗透,社会各种变革反映到医疗工作各领域,表现为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病情和治疗及费用知情权等自我保护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从而对医患关系产生了明显影响,医疗纠纷大幅度增加是以往所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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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伤”与“工伤”育没有区别
《社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第35号)出台后,《煤炭法》(国家主席令第75号)、《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586号)部及时作了修改,各项法规不断完善,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有的人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而有的人受伤却被认定为“公伤”.“公伤”和“工伤”是怎么回事?常常搞得人满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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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院处方的法定责任及衍生经济权益的保护
医院处方是医院处理医疗事务的法定文书.医院处方不仅是医师的职务行为,也是医院各部门集体知识劳动的产物,其完整的责任和权益主体是医院.处方权和配方权都有法律限定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其适用范畴.医院要承担基于处方而产生的医疗责任,因此也有权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享有由此带来的经济收益.处方经济权益是建立在承担处方法律责任基础之上的医院收益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应依法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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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人们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公民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加之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使医疗护理工作中碰到的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面对现状,规范行为,寻求对策,减少纠纷,依法维权,已成为广大护理工作者探索与研究的重要课题.学习有关文献,概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