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就医需懂法(3)
医疗鉴定时效与法院起诉时效如何计算?律师同志:医疗事故受害人是我的孩子,事故发生在2006年元旦,我已于同年10月提起了医疗事帮技术鉴定,但因医学会事务繁忙至今未能排到我们的案子.
-
关注尘肺职业病防治 构建安全和谐矿区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一直十分严峻.据统计,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 600万家,80%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受害人数超过2亿.据卫生部通报,2005年全国各类职业病发病12 212例,其中尘肺病占75%,急、慢性中毒分别占5%和11%.
-
条件致命伤7例死亡原因分析
在机械性损伤的死亡案件中,有的属条件致命伤.我们在法医鉴定中遇到10例,其死亡并非原发损伤的必然结果,即依据发案当地、当时就医的医疗单位的设备条件,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伤者及其家属的态度和经济状况,只要及时就诊、及时抢救、正确治疗,均可避免死亡.其死因构成应包括加害人所致的原发性损伤、医疗过失所致的损害、受害人自己及亲属的态度和经济状况等几方面的因素.
-
碘缺乏知识知多少
什么是碘缺乏病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的总称.它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克汀病(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临床特征)和亚克汀病(以智力低下为主要临床特征)、单纯性聋哑、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碘缺乏病实质上属于微营养素营养不良,与维生素A缺乏、缺铁性贫血并列为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重点防治、限期消除的三大微营养素营养不良疾病.碘缺乏病主要发生于特定的碘缺乏地理环境,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在我国被列为地方病之一.由于其分布广泛、受害人群众多、危害严重,已从一个疾病问题上升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国家限期消除的疾病之一.
-
化学毒品——看不见的“隐形杀手”
2013年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目前林某已被警方刑拘.黄洋被投毒事件发生后,多年前的校园投毒案件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1994年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历时19年未能侦破.除了朱令事件,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是两名受害人的同学.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
-
假如生活“诈骗”了你不抛弃不放弃
练就“望眼欲穿”的火眼金睛对于诈骗案件来说,大部分是受害入主动去配合嫌疑人,完成整个犯罪过程.所以,熟悉骗子套路,看穿诈骗把戏,是阻遏此类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电话诈骗类 冒充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医保出现异常,可能被他人冒用、透支,涉嫌洗钱等犯罪.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调查为由,诱骗受害人汇款.通过专门渠道购买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再冒充购物网站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银行信息错误,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受害人到ATM机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
探讨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与对策
<药品管理法>已明确将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制度纳人了法律程序,药品不良反应成为医务人员日常工作内容之一.从我们近几年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ADR发生率多,受害人广,淘汰率高,机制比较复杂,后果比较严重.因此当代药物的ADR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必须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制定其对策.
-
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的法医学鉴定
近几年,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随之而来的社会压力不断增加,抑制了人们的精神健康,因此,很多人为摆脱生活压力带来的负担,常常利用酒精进行自我麻醉,由饮酒而引发的斗殴等案事件也逐渐增多[1-3],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案事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法医学是利用自然学科的知识理论再融入医学、生物学以及化学等学科技能以及知识,对法律问题予以分析解决的一门解剖及分析学科。一般情况下,法医学用于为相关法律案件提供证据,例如:犯罪侦查及民事、刑事案件,是一种常见的案件辅助分析及采证方法[4]。本文对案件中受害人饮酒后受伤致死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探讨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的法医学鉴定,现将案情及相关的法医学鉴定报道如下。
-
临床药学是合理用药的基础
随着医药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均以惊人的速度增加,用药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因而药源性疾病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1961年西德的"反应停"致畸药害事故,受害人数成千上万举世震惊.
-
定性为"医疗损害纠纷"难以服众
"齐二药事件"沸沸扬扬地闹了一年多,牵动了很多人的心,至今仍没有结果.十几位受害人的幽灵,使笔者同情之心挥之不去;厂家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令人发指;药监部门放弃了"守门人"的职责,叫人不寒而栗;作为"使用者"的中山三院被推上被告席,实在令人惋惜……同情也罢,发指也罢,惋惜也罢,都是一种情绪,情绪是无法代替理性思考的.
-
清责任 避风险
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一般可分为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民事责任.医疗纠纷案件,往往存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和现象,即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产生,使这些权利发生冲突的现象.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根据自己的利益出发点,要求对方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或违约民事责任,但是,两者必选其一进行诉讼.由于侵权责任获益大于违约民事责任,所以患方往往以侵权民事责任起诉医方,以获得更多赔偿.
-
合肥市首起化妆品损容赔偿案例分析
1案情简介2000年7月20日下午,受害人董某在合肥市某发廊美容美发时,店主吴某推荐"千香子"美白霜的化妆品祛斑、美白效果特好,于是董某在该店购买了一盒此美白霜.当晚即对面、颈部擦抹,次日晨,自觉擦抹处有痛痒及肿胀感,照镜子见脸面及颈部出现红斑并稍有水肿.董某自认为祛斑、美白前的正常反应,于当晚又擦用一次.谁知第三天起,脸、颈部出现大片红肿,瘙痒及疼痛难忍,并向上肢延伸,为防不测,来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部就诊,经检查被诊断为"化妆品接触性皮炎",鉴于病情较重,建议住院治疗,8天后痊愈出院.
-
浅论卫生行政罚款
1 罚款的特点1.1 罚款必须是违法者依法享有的合法财产.罚款是通过强迫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量的钱币而使之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处罚形式,以此达到惩罚目的.如果这些权益本身就不为违法者拥有,1安徽省卫生防疫站(合肥 230061)2安徽省合肥市卫生防疫站那么就达不到处罚效果.因此,罚款的钱币必须是违法者的合法收入,对其非法收入一般不适用罚款,而适用没收或追回等处罚和强制措施.罚款所得应依法上交国库,而追回的非法钱财则可能返还受害人.
-
应用"失能调整人年"确定死亡和残疾损失的方法探讨
目前,因人身损害致残,对受害人必要生活费的赔偿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人身损害致死,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也有相应的法律原则,但是,其赔偿额的计算尤其是赔偿时间的确定一直非常复杂,而且容易引起争议.
-
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的精神发育迟滞受害人
目的 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发育迟滞受害人的特征.方法 采用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性自卫能力鉴定案例登记表、大体功能评定量表(GAF)、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成人智残评定量表(AMDRS),对152例相关案例进行登记评分和统计处理.结果 被害人的文化程度为文盲占53.9%,小学占42.8%.被鉴定的性受害人与被告人相识者占86.8%,发生在被害人家中(38.8%)、被告人家中(27.6%)或野外(21.1%),采取暴力、胁迫(56.6%)或诱骗(40.8%)的方式.受害时完全顺从者52.0%,受害后无所谓者78.3%.精神发育迟滞受害人的平均智商(IQ)为(40.29±11.40),SDSS的平均分数(12.84±2.65).缺乏和无性自卫能力两组比较总智商(t=6.855,P<0.01)、言语智商(t=6.583,P<0.01),操作智商(t=4.878,P<0.01),SDSS评分(t=-6.292,P<0.01)、GAF评分(t=6.643,P<0.01)、AMDRS评分(t=-7.397,P<0.01)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MR性受害人受教育程度低,易被熟人胁迫或诱骗,受害时多不知反抗,受害后多表现无所谓,智商低于正常,社会功能受损明显.智商和社会功能与性自卫能力有关,应该作为评定性自卫能力的重要依据.
-
地震灾后疫情的防范
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是四川人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难以忘却的瞬间.发生里氏8级大地震的四川汶川地区顷刻间天崩地裂,家破人亡,锦绣的山丘顿时变成一片废墟;截至2008年7月6日12时,已使69 196人遇难,18 379人失踪,受害人数高达4 624万人.
-
庆大霉素惹了祸医院赔偿20万
[新闻背景] 前不久的一天,某法庭里座无虚席.在法官的左右两侧,分别坐着原告小玲的母亲和律师,被告医院的代表和律师.经过原告和被告双方几轮控辩之后,法院做出判决:受害人小玲12岁,三好学生,有音乐天赋,能弹一手好钢琴,因发热咳嗽住院,给予当天静脉点滴庆大霉素8万单位,其母亲提请医生为防止庆大霉素的耳毒性,建议改用他药,医生未予采纳又连用两天.受害人在第二天即诉耳鸣.出院至今半年有余其耳鸣加重且听力有轻度损伤,经多方医治无效.本案不属医疗事故,但给受害人造成了难以逆转的后遗症.以民事伤害判被告赔偿人民币20万元.
-
精神疾病与赔偿(二)精神损害与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与赔偿问题,是司法精神医学中一个新的课题,以下就其法学概念,加害人与受害人的行为心理机制,以及赔偿问题,分别加以论述.
-
社会适应能力在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中的作用
尽管1989年二院三部[1]颁布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为性受害人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鉴定实践中对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具体评定常常出现分歧.目前国内专家大多倾向于采用多因素原则来评定性自我防卫能力,即除智商外,社会适应能力中包括性知识、生育史及婚姻状况等对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定也是极其重要的.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50例已经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的精神发育迟滞(MR)性受害人进行随访调查,以探讨社会适应能力在MR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中的意义.
-
校园暴力让心灵扭曲
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据"天网"2004年10月4日报道,浙江省首次针对中小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状况的调查近日结束.调查结果令人吃惊:有近九成中小学生遭受过校园暴力,其中性受害人数接近两成.伤害既有发生在学生间、师生间的,也有发生在学生家长、学校职工和学生之间的.据课题负责人浙江大学心理学教授郑全全介绍,调查对校园暴力的界定并不仅指身体伤害,任何发生在学校内的包括身体及言语的攻击、性骚扰、欺负、财产破坏(包括偷窃)和体罚都可认定为校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