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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的医疗告知
告知在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讲,告知是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按照这个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也是医务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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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实验室认可思路建设疾控中心应急体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随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的实施,引起了各级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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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疾控中心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探索
食物中毒属常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在各种类型的食物中毒中,又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多见.有条件的实验室已采用PCR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全自动荧光酶标免疫测试系统等先进设备进行检验,具有快速、灵敏、准确的优点[1-3].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食物中毒的检验任务主要由基层疾控中心承担,基层疾控中心大部分由于缺少这些先进设备,对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检验仍靠传统的培养来完成.随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的实施,各级各部门对食物中毒都引起了高度重视,这给基层疾控中心食物中毒检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认为对细菌性食物中毒检验,基层疾控中心从建立健全预案、充分的材料准备、加强人员培训、检验人员参与现场调查、注重样品的采集与优势菌观察、选择合适的方法、关注重点样品的第一结果等几方面着手,是克服目前基层疾控中心设备落后,做好食物中毒检验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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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与举证责任
病案是病人疾病发生、发展、转归、以及整个治疗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医院医疗业务信息的主要载体,对司法部门来说是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书.随着新一轮<医疗事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举证责任倒置促使医院病案资料从神秘的幕后走上了司法部门的前台,成了公诸于世的举证材料和法律依据,病案向患者公开,向社会公开,其透明度显而易见.病案书写者是举证责任的直接承担者,病案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举证责任的成败,直接影响终的法律判决结果,由此可见,病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严肃性、安全性尤为突出,病案管理的质量更为重要.本文就目前病案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举证责任带来的不利因素提几点想法和建议,目的增强病案资料的真实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医疗纠纷举证中承担应负的客观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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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行为缺陷与医疗纠纷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的相继实施,医疗法规日趋健全,对医疗安全和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及其职责的约束更加严格.护理工作者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自己的护理行为.现将护理行为中存在的缺陷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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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输液瓶签及执行单打印系统软件的研发与应用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相继实施与病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完善与条例相适应的医疗行为规范是减少和避免护理失误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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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潜在法律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人们法律意识的强化,精神科患者的人权、知情权、隐私权等被重视和关注,以往精神科护理工作中的行为惯例和传统做法是否合法,需要进一步被确认.<精神卫生法>历经十余年的反复审议,尚未通过.2002年9月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举证倒置,让临床精神科护理工作者以审慎的态度审视工作中遇到的潜在法律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大限度的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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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对治疗的知情同意权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也呈现增多趋势,精神科的医疗纠纷也不例外.尤其是从2002年9月1日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执行,实行医疗纠纷责任倒置,被告即院方要出具证据证明诊疗中无过错,因此,保证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对治疗的知情同意权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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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院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几点做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的施行,对军队医院来说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我院结合自身实际不失时机地狠抓了医疗行为规范、优质服务、病历文书、维护医患权益等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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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考
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体现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富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03年SARS在我国肆虐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更是被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国务院相继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建设和发展医疗急救的法律法规.加快了各地市院前医疗急救的建设,提高了院前医疗救治能力.据报道,在四川汶川地震中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是120急救人员,首先启动的应急预案也是医疗急救应急预案.我市乘此东风,筹建并成立了紧急救援中心,并于2008 年1月正式启动,运行一年来取得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就加快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科学发展做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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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风险管理的实践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受到责任、技术、心理、制度、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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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管理的新视角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新世纪医学的发展给护理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护理职能随之发生着质的改变,护士角色也必然向多元化发展.作为病房护士长也必须及时转变管理理念,调整管理视角,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及业务技术管理转变为与时代契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多元文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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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行为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进步,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纠纷的发生呈上升趋势,病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其会追究法律责任,或者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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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护理质量缺陷与对策
近年来,由于医学知识的普及和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医疗纠纷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护理缺陷是导致纠纷的一大隐患,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护理人员将面临更多的责任和挑战.护理质量缺陷系在护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凶导致患者对护理工作的不满意或造成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护理质量缺陷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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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助信息卡"的设计与应用
我院是一所以服务于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疗养为主的疗养院,每年夏季在信阳鸡公山展开夏季疗养,其余时间在武汉东湖接待疗养首长,每年疗养人数1 000余人,疗养首长平均年龄79岁.由于疗养首长"三高" (高龄、高职、高危)现象越来越突出,各种安全隐患更加明显.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患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1].为保障疗养首长在疗养期间的医疗和出行安全,避免发生意外,我院自行设计了急助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经临床应用,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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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星级护士服务竞赛"
科技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实质的跃进.医疗行业中,新的护理观念,新的"医学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使从事临床一线的护理人员积极改变护理观念,努力提高护理质量,护理服务处处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现代护理观为指导"的整体理念.我院为了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适应服务市场的需要,其中"星级护士服务竞赛"的开展大大提高了病人满意度.在参加"理论星、技术星、服务星、安全星、学术星"的星级护士竞赛活动有以下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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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目前,我国大多数精神病医院采取的都是封闭式或半封闭管理模式,精神病患者进入病房大多数都没有家属陪护,患者一旦出现意外,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而现行的事故处理条例要求举证倒置,一旦出现纠纷,医疗护理文书将是证明客观法律事实的直接证据.护理记录是住院患者医疗、护理文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记载了患者治疗、护理的全过程,反映了病情的演变,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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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纠纷隐患分析及防范措施
随着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患者对我们的服务要求也日益增高,近年来,我们对临床工作中出现的医疗纠纷护理隐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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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护耦合行为减少医患纠纷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逐年增长.医生护士是医疗护理活动的主体,加强医护耦合行为在纠纷预防中也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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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护士在履行告知义务中需注意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病人知情同意意识逐渐增强,对医疗护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病人,及时解答其咨询"[2],外科护士在工作中就如何做好告知,是每一位外科护士必须注意的问题,工作中需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