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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新农合合理筹补标准的分析与思考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医疗费用状况和医疗保障需求水平,研究金华市区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理的筹资与补偿标准,提出只有加快实行科学合理的筹资与补偿方案,才能赋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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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分割机制与补偿比例
筹资、补偿与管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的三大环节.补偿是指按补偿比例结报医药费.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合作医疗的运作质量.因为,补偿标准过高将使基金透支,过低则基金过度结余,都不利于基金的安全与效果大化.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合作医疗基金的分割份额.本文结合赣榆县试点实际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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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医保中的应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医疗费用 补偿标准 -
1771例脑梗死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分析
脑梗死是一种医疗负担较重的常见中老年疾病.本文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分析脑梗死患者的住院费用及影响因素,对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和预测医疗费用水平等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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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之建立:基于不同地方补偿的比较分析
目的:分析比较不同地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做法.方法:规范比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数据比较.结果: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预防接种异常反映的补偿标准,引起了人们的质疑.在全国统一实行预防接种制度的前提下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统一补偿制度有必要及可行性.结论:应建立全国统一的预防接种异常反映补偿制度,以保护接种者的权益和维护预防接种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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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借鉴
目的:为我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借鉴。方法:通过文献复习和政策分析对国际上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进行综述。结果:国际上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可分为4种模式:基于财政的补偿模式、基于基金的补偿模式、基于保险的补偿模式和基于以上模式的混合模式。结论:建议我国一类疫苗的异常反应补偿资金由各级政府部门分担,二类疫苗的异常反应补偿金可通过设立基金和保险筹集。此外,可借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商业保险等其他筹资机制,探索新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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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责任重于泰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后感
1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背景1.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实施中的主要不足1987年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历史功绩不容抹杀,但随着经济形势、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办法>中许多不足在实施中暴露无疑,逐步发展到被弃之不用的地步,其中的鉴定组织和方法难以得到社会公认,补偿标准一成不变,医疗事故范围过窄,医患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各地执行中自行其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法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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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慢病补偿与防治相结合管理模式建立参合农民与服务机构共赢机制
慢性病不仅影响到患者生活质量,而且造成患者个人、家庭以及医保机构日益增加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支出.为了积极探索慢病补偿与慢病防治工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省卫生厅卫11项目办2012年提出了:“指导项目县建立慢病补偿与慢病防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创新计划.通过对高邮以往做法的总结,去年我们在高邮、姜堰、海门、溧阳等4个县进行相关工作试点.通过这一项目活动,初步形成了新农合慢病补偿、门诊总额与基本公共卫生慢病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与方案,达到了3个效果:提高了慢病诊断符合率;提高了慢病补偿标准;提升了慢病干预管理水平.初步实现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提高、经办机构费用支出减少、医疗机构诊断水平明显提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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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与意愿调查
陕西省某县于2004年11月被正式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采取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筹资办法.2005年全县应参合人数362613人,实际参合人数330775人,参合率为91.22%.2006年各级政府增加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如提高了补偿标准,扩大了基本用药目录和补助病种目录,当年全县参合率为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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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核算与补偿标准研究
新医改方案有关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在投资主体、标准、方式及约束条件等方面大多是明确的,但是政策性亏损还缺乏补偿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补偿方式.本研究通过对政策性亏损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以科室成本核算为基础的政策性亏损测算方案,并提出了政策性亏损补偿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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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研究
我国应制定统一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降低预防接种与异常反应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制定疫苗损害一览表,对该表列明的损害实施因果关系推定,对该表未列明的损害降低至“於有怀疑时即认为有关联性”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确立“疑点利益归属于受害人”的原则,合理地补偿群体免疫中不可避免的个体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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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医疗损害赔偿方法例析
医患纠纷中因医疗事故产生赔偿时,关于赔偿数额应当如何计算的问题,在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之前,实践中通常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办法>第18条还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于各地区的医疗情况不同,因此该补偿标准显然难以统一.因此<民法通则>第119条的相关规定如:"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在具体计算补偿标准时经常被当作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由处理医疗事故的当事人用来参考.由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并没有明确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具体计算办法,这使得长期以来医患双方在赔偿数额计算的法律性方面始终难以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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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本刊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洮南市近决定,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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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明确村医定额补偿标准
“每月领700元工资,养老有保障,政府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了。”江苏省灌南县汤沟镇周口村卫生室医生周树林说。灌南县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乡村医生定额补偿标准,落实了养老保障政策,全县911名乡村医生承诺确保广大农民零差率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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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或支付标准国内外研究概况
目的:探讨国内外补偿标准,探究适应中国国情的基本公卫补偿机制,推动基本公卫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方法:通过文献学习法,罗列并分析当前国内外关于基本公卫服务补偿支付标准的利与弊.结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标准有按照签约人头数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家庭医生支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费用;有少数按服务项目支付,按照服务项目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补偿;也有部分基于时间收费来补偿.结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或支付标准的核算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的起始也是极为关键的环节,它关系到政府对相关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经费投入与任务要求之间能否相适应.依据中国基层实情,有必要对基层实施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明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现状、差距和经费投入需求,创新补偿标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