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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原因分析
法医病理学的司法鉴定在司法案件中,特别是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鉴定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产生的原因都是时间工作的总结,同时结合当前我国的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规定,特别是我国司法鉴定中存在问题,即纠纷产生原因,本文拟对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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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在意外保险中的运用尝试
在当前保险业的意外保险理赔工作中,存在着患者、医院、保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相互交叉的矛盾,为把矛盾降低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同时使医疗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有效,我们进行了司法鉴定在保险理赔工作中提前介入的尝试,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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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工作中与法律有关问题的思考
新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一措施的落实改革了传统的病案利用管理,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病案不能再作为内部资料严密保管,而将向患者开放,作为原始凭证的法律文件出现在司法部门,是司法鉴定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探讨存在于病案中的法律问题,分析病案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在医疗、护理工作中防范风险的能力,是广大医护工作者和病案管理者目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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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他们,在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武警山西总队医院40年院庆之际访医院院长穆瑞国
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四十年沧桑砥砺,四十年风雨兼程,在总队及总队后勤部两级党委和首长的高度重视与扶持下,在省市卫生主管部门与驻地单位和百姓的信任与支持下,在一代代武警医院人的共同努力下,跨入大型部队综合医院的行列,取得了"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省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省市医保定点医院"、"省高速公路急救中心和司法鉴定医院"等成绩和荣誉.在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建院四十周年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该院穆瑞国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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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杀人行为研究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杀人行为的特征及其相关因素.方法通过回顾精神分裂症患者作案场所、攻击对象、犯罪工具、犯罪动机等特点对其行为特征和犯罪动机进行分析研究.结果精神分裂症患者杀人时场所多缺乏选择性,杀人工具多为顺手得来的菜刀、棍棒等器具.杀人动机缺乏现实性和可预测性.结论有效治疗是预防其周围人员受攻击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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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芯片技术临床应用中的认识与体会
随着生物芯片技术的成熟和应用,将给本世纪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新药开发、司法鉴定、农作物的优育优选、食品卫生监督等领域带来一场革命.目前生物芯片技术在临床方面应用于传染性疾病检测、人体组织库的建立、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肿瘤诊疗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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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医护记录不一致潜在的法律问题分析与对策
住院病历在病案管理中占主要部分,由医生和护士共同完成.它记载着医护人员对住院病人实施医疗护理活动的全过程,它既是医务人员执业思维、行为选择的依据和基础,又是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定是非、判责任,以至医疗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赖以成立的依据.因此,医务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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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辨率64层螺旋CT在鼻骨骨折法医鉴定中的应用价值
目的 评价高分辨率64层螺旋CT(HR-MSCT)扫描在鼻骨骨折法医鉴定中的应用价值.方法 收集自我院200例(包括外伤性180例和非外伤性20例)鼻骨骨折患者均经颅面部HR-MSCT扫描.其中,180例外伤性鼻骨骨折患者依据其CT表现分为3种类型:Ⅰ型为单侧或双侧鼻骨骨折,断端无明显错位或成角,Ⅱ型为单侧或双侧鼻骨骨折,伴有明显的断端错位(大于1/2)或明显的成角(大于等于450),Ⅲ型为粉碎性骨折.结果 在200例患者中,外伤性与非外伤性鼻骨骨折患者分别见于180例和20例.研究证实,在180例外伤性鼻骨骨折患者中有Ⅰ型41例,Ⅱ型35例以及Ⅲ型104例.结论 HR-MSCT扫描可清晰显示鼻骨骨折的部位、范围、积液,并能对外伤性骨折准确分型,为司法鉴定及临床诊治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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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CT在腰椎横突骨折复查中的诊断价值
腰椎横突骨折属腰椎附件骨折,在腰椎骨折中发病率仅次于椎体骨折.若处理不当,易延长病程,遗留慢性腰痛.腰椎横突骨在常规X线片中的漏、误诊率高达61%[1].因此,腰椎横突骨是临床治疗和司法鉴定中的难点[2].螺旋CT扫描是检出常规X线片不能显示的隐匿性腰椎横突骨及其并发伤的有效方法.对2010-2011年75例隐匿性腰椎横突骨折患者的影像学和临床资料进行了回顾分析,探讨其影像学的诊断及临床意义,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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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纷纭话鉴定
只要被运用于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就是司法鉴定.法医类司法鉴定与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规范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不同类别的鉴定工作,适用范围完全不同.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替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做法,是非法和无效的.《侵权责任法》施行后所产生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质上一致,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本文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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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CT薄层扫描及骨重建在诊断眼眶骨折中的应用
多排螺旋CT(MRCT)在临床的运用已十分广泛,其应用价值也得到了普遍肯定,眼眶外伤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非常多见,如打架斗殴、工伤及交通意外等,影像的准确诊断为临床治疗、司法鉴定等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及时准确的诊断,显得尤其重要.笔者搜集近3年的眼眶骨折病例的影像资料,作一回顾性总结,探讨MRCT对眼眶骨折的检查方法及诊断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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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医学鉴定536例分析
目的总结分析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案例中精神障碍诊断及责任能力评定现状.方法运用分类统计法对近4年本院鉴定的536案例资料进行总结分析.结果 536案例中诊断有各类精神障碍499例(93.1%),其中无责任能力354例(66.04%)、部分责任能力85例(15.86%)、有责任能力97例(18.10%).结论所送鉴定案例中确有精神障碍者比较多;三分法的运用,对于责任能力评定更趋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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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改造
随着《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法律适用的统一,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缺陷成为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主要障碍.从对各制度改造路径的分析可知:颠覆原有鉴定体制,新建统一鉴定专家库等方案制度成本过高;司法鉴定模式就专业性而言存在先天不足,制度改造困难;医学会鉴定模式能保障鉴定的科学性,而中立性需要提升.各地对具体鉴定运行规则的完善,显现了在原有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基础上改造的可行性,尤其医学会鉴定模式在修正了程序公正性方面的不足后,可作为制度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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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医疗损害鉴定方式进行改革的探讨
医惠纠纷要顺畅解决必须成立一个独立于卫生行政机关,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高速运转,医患双方均能认可、中立并且权威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用单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来取代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采用仲裁构架模式设立医疗损害鉴定委员会和成立中国医疗损害鉴定协会对医疗损害进行鉴定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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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视角下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思考
从《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的医疗诉讼司法实践着眼,分析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存在的诸如鉴定程序、鉴定管理、人员资质、责任追究等体制缺陷和问题,提出规范鉴定程序、创新管理模式、鉴定人员专业化及完善责任追究体系等改革建议,以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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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及解决路径研究
采用调查对比的方法,对医患之间在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上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之间在损害责任处理及鉴定路径上分歧很大,目前医疗纠纷处理在体制、方式等方面存有很多问题.可见,我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医学发展的需求,必须寻找新的路径予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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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医疗纠纷对比研究——以某三级甲等医院为例
采用案例分析和文献研究的方法,选取西部某中等城市某三级甲等医院为研究对象,对该院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连续七年的医疗纠纷发生情况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为解决医疗损害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的双轨制问题.医疗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赔偿金额加大,更倾向于以诉讼方式解决医疗纠纷.二元化的鉴定方式依然存在,选择司法鉴定的比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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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产科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案例谈医疗过失的判定
医疗纠纷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已成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由于产科急症多,妊娠分娩过程的复杂易变,加之家属对产妇的安全分娩及胎儿的安全出生期望值极高等原因,目前产科医疗纠纷占各级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首位.通过产科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案例的介绍,使产科医师了解医疗过失行为的判定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相关度,从而在临床思维和医疗行为方面得到启示,工作中严格履行注意义务,大限度地降低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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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家成为合格司法鉴定人之机制研究
从我国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准入制度入手,对我国临床医学专家成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的途径及临床医学专家在我国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表明,司法鉴定人准入门槛太低导致临床医学专家经考核成为司法鉴定专家后,由于不具备作为法律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逻辑思维能力而难以适应其鉴定人的身份。建议国家加强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的管理,鉴定机构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提供成长的空间,同时司法鉴定人自身转变观念、培养习惯、提高能力,实现从医学专家向司法鉴定人的“华美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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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发展观察——以高院、四地高院的五份通知为对象
为探寻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发展轨迹,对高院及浙、苏、京、沪四地高院的五份相关通知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制度模式选择尚未有定论.高院通知行文倾向于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而四地高院为医学会继续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提供了明确依据,同时对医学会从事鉴定在形式合理性方面存在的瑕疵进行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