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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补偿机制研究
对具有代表性的4种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并就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提出了建议.我国新医改方案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保障理念和全民医保目标,为提高医保水平提供了政策保证.推进全民医保,既要强化各级政府对医保的投入责任,又要发挥医保的引导功能,促使公立医院改进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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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RGs的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理论探讨
针对当前我国医疗服务提供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实际,借鉴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付费理念和国际通行的战略性购买方式,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设计了以职责关系、支付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为核心的支付制度改革的理论模型和运行机制,为加快推进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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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行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6月9日,由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共同主办的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研究与应用高层研讨会在京举行.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开幕词中指出,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是深化医改的组成部分,我国将大力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逐步完善医疗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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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总体思路研究
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一)医疗消费的特殊性决定了支付制度的重要性与其他商品消费相比,医疗消费的特殊性在于:由于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医疗服务的专业垄断性,医疗服务的需方(消费者)具有无知性和被动性,医疗消费的项目、数量、质量主要由服务提供者(供方)决定,供方具有较强的诱导需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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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对居民医疗意愿和医疗方式的影响——以宁夏农村地区为例
目的 研究宁夏医疗支付制度创新对农村地区居民医疗意愿和医疗方式的影响.方法 从宁夏卫生厅与哈佛/牛津大学研究团队合作开展的“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三年五县89 853份问卷中提取年龄18岁以上且两周患病资料11 103份,应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医疗支付制度创新对居民医疗行为的影响分析.结果 支付制度改革在2012年对居民患病积极治疗的影响是显著的,OR值为1.331(95% CI:1.044-1.697);2011年对纯自我医疗和自我医疗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OR值分别为0.727(95% CI:0.587-0.900)和0.722(95%CI:0.585-0.891),对找医生治疗(不包括自我医疗)的影响效应有统计学显著性,OR值为1.385(95% CI:1.122-1.710);女性相对于男性、患慢性病相对于未患慢性病者在2011年和2012年患病后积极治疗意愿均显著增加,纯自我医疗行为干预后两年显著降低,干预效应均有降低趋势.结论 宁夏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对医疗意愿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医疗方式选择的影响在干预后的第一年显著,支付制度创新对居民医疗行为影响的长期效应尚需进一步的观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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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对农村孕产妇产前检查的影响——基于PSM-DID方法的实证研究
目的:研究宁夏地区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对农村孕产妇产前检查的影响.方法:数据来源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与哈佛大学合作开展的“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4年5县调查数据中的2738份在过去1年有过分娩的已婚妇女数据,应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改革干预效果分析.结果:对控制变量进行匹配后发现,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在2015年对农村孕产妇产前检查次数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对初查孕周和产前检查项目的影响未显现.结论:宁夏地区医疗支付制度改革对农村孕产妇产前检查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改革干预的长期效应和稳定性需要进一步观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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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大病补偿比
伴随着城市健康保健制度所确定的个人医疗帐户结合社会统筹的新模式,中国健康保障制度已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相对于城市职工医疗改革而言,中国农村发展的具有健康保险性质的合作医疗却几经起落,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有说服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特别是在地区经济水平不同的条件下,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尚无可推广的经验.因此,黑龙江省科委在省辖范围内的3县9乡所进行的发展和完善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的研究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对合作医疗成功与否的评价,不能仅片面地以存在时间的长短来评价其优劣,而是要看该项健康保险模式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和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本文旨在根据黑龙江省3县9乡基线调查的资料,结合国外医疗保险的支付制度、城市职工健康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界定等内容,探索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大病"补偿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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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头付费、工资支付、按项目付费及混合支付制度对初级保健医生行为的影响
1 研究背景与资料本研究检索1966~1997年发表的研究文献,包括参考文献和卫生经济学家的讨论文件,严格按Cochrane系统评价方法进行,从5381篇文献中筛检出332篇文献进行评价,终纳入10篇文章中的6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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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按人头付费、工资支付、按项目付费以及混合支付制度对初级保健医生行为的影响"一文的评论
不同支付方式对初级保健医生行为的影响是几乎所有国家(无论怎样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关心的问题.近年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多种不同的支付方式代替传统和广泛使用的按项目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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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预算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路
近几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卫生部公布的资料表明,1980~2008 年,卫生总费用从143.2 亿元增长到了14 535.4 亿元[1],28年增长了100倍;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增长13%和11%[2],远高于国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国外的经验表明,不合理的医疗支付制度是导致卫生费用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规范医院行为,减轻患者负担,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对医疗支付制度进行改革.2004年8月,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天津市、辽宁省等七个省市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3].继而全国各地陆续开始按病种付费的探索.2011年5月1日,成都市医保局开始在成都市管范围内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4].在实施的1年多过程中,我院将疾病的临床路径与单病种付费预算机制结合起来,探索新形势下医疗付费改变后医院如何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效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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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中生存的第三方健康管理业务
第三方健康管理作为一项新兴的中介管理业务体现了保险辅助社会的功能,这一项新兴的中介管理业务却被当前存在的法律、现行的医疗卫生和保障体制和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失衡方面的现行制度制约了进一步的发展.第三方健康管理业务的发展中应该遵循主体权利均衡的原则,以改革当前的支付制度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激励和约束方式来提高第三方健康管理对医疗费用控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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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理论下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分析
医疗保险支付是保险机构同医疗服务供方订立合同,购买医疗服务的过程.保险机构希望通过合同对供方行为进行激励从而控制医疗成本.以合约理论为分析工具,对现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进行分析,并对后付制和预付制两种支付机制的效果进行比较.提出,为了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单一的支付方式未必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医疗保险机构应综合利用两种支付机制的优势,达到对医疗服务供方行为监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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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支付制度破除“小病大看”困局
2017年4月,一封国务院医改办通报表扬信悄然传至一间县级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领导小组正是西北内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盐池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这家地处西北内陆的县级医院改革工作,缘何登上国务院医改办通报表扬信上?又是如何吸引其他地区几十家医院调研团来此地参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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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践与探索
2012年4月,安徽省铜陵县在巩固和完善基层医改的基础上,成为全国31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和安徽省首批2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铜陵县以实行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改革管理机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和监管机制,逐步显现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