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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自2007年国务院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卫生计生委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详情请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http://www.moh.gov.cn/yzygj/s3573/201308/8f4ca93212984722b51c4684569e9917.shtml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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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维护人体器官捐献人(以下简称捐献人)及人体器官接受人(以下简称接受人)权益,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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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解读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始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和科研工作者们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国,移植患者的一年生存率和五年生存率等指标已居国际领先水平。自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10年,原卫生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截至2013年8月9日,共实现捐献1006例,捐献大器官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几乎为0,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肝脏来源已占到25.5%),取得了巨大的医学和社会效应。为了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建立完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推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卫医管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相关法规政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委出台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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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
一、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 (一)总则.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基本原则. 1.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的需要. 2.移植医院根据合理的医学判断,有权为其移植等待者拒绝接受不合适的器官. 3.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按照移植医院、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三个级别逐级进行器官的分配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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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与规范化运行思考
为适应我国器官移植的规范开展需要,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的结构应科学合理,成员要多样性,且具有必要的伦理学知识,必须建立适应性广泛、合理和规范的道德原则和准则,制定系统、规范的伦理学审查操作指南.尸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学审查重点是器官分配是否公正公平,活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学审查重点则是捐献意愿的真实性、知情同意和风险受益比的评估.伦理委员会还应结合实际开展对从事器官移植医护人员的伦理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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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原则建设初探
器官移植的发展历史,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成就史,另一方面是道德伦理建设的思考史.为了促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器官移植伦理原则建设的研究,打破传统道德观念的桎梏束缚,恪守道德伦理要求.在实践中,应坚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原则,坚持自愿无偿捐献的原则,坚持审慎对待活体移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知情同意、亲属参与的原则,坚持群体利益与公共安全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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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捐献与分配相关问题初步探讨——法律是建立器官捐献与分配系统的基础,监管体系是法规实施的保障
随着器官移植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供体短缺日益突出,其衍生出的一系列社会、伦理、法律、人权等问题, 已引起世界各国和WHO高度重视.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器官移植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过程以及多方位监管体系,结合我国长期以来器官分配自由竞争体系及其利益链形成等一系列问题,突显全面建设一个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体系相结合的中国器官捐献与分配制度化体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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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可持续发展策略探讨
器官捐献是解决器官来源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器官捐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赢得公民的广泛支持与理解.3年多的实践经验证明,死亡标准、器官分配和财务制度的规范与统一是器官捐献工作健康、稳步推进的基础.当前迫切需要统一思想,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监管,重点做好潜在捐献者入选标准和程序的统一,明确心脏死亡判定方法;全面推行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公开器官分配标准与流向;重新审定器官移植收费标准,规范捐献者家庭困难救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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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心死亡器官捐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供器官短缺是全球器官移植面临的大问题之一.我国器官捐献率明显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心死亡器官捐献(DCD)是现阶段解决器官短缺的关键性措施.我国DCD工作刚开始,涉及到一系列伦理、法律、人权等社会问题.为避免出现器官买卖现象,保障器官捐献工作的有序开展,必须加强器官捐献工作的规范管理,用法律来规范器官捐献的社会行为,用行政手段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器官捐献协调系统,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制定器官分配的规则和合理的捐献救助标准,以保证DCD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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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杭州会议决议
2013年11月2日在杭州召开的2013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 OTC )主任委员黄洁夫教授宣读了OTC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会议决议( OTC Hangzhou Resolution ),要求全国各移植医院和器官移植医务人员执行该决议,并对2014年执行的有关措施进行了部署。 OTC杭州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如下:(1)要求全体器官移植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6年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框架下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法律法规;(2)高度肯定了我国已经基本构建的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和《伊斯坦布尔宣言》、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的5个工作体系(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3)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确保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器官来源;严格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标准流程;建立完善的器官获取组织和专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实施器官分配。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获取与分配,合情、合理、合法的人道主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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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捐献器官分配将依托系统统一进行
从9月1日起,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施行,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统一分配。
2009年,国家前卫生部委托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开发一套公平、公开、公正、自动分配且不受人为干预的器官分配系统。2011年4月系统正式上线,该平台的主运营机构就在深圳南山区的一栋写字楼里,操作方为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 -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维护人体器官捐献人(以下简称捐献人)及人体器官接受人(以下简称接受人)权益,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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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归属待解
"要进一步巩固国家器官捐献的发展,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体系的建设,是下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世界卫生组织官员Jose R.Nu(n)ez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办的首届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论坛(下称"国际论坛")上表示,发展OPO体系被公认为是解决器官短缺问题的关键举措.事实上,各国的实践经验也证明,在捐献体系尚不完善、供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专业的OPO是提高器官捐献率的好模式."一个好的OPO体系,能够承接公民的捐献意愿,同时为器官捐献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提供保障."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OPO在器官捐献与移植链条中的作用极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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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TRS:器官捐献权益的保护盾
2013年2月5日,六岁的小唐因交通意外不治身亡.他逝世后,由他的家属决定,将其肝脏和两个肾脏捐出.而这三个人体器官则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分配到了三家不同的移植医院,并拯救了三个年轻的生命."亲爱的小朋友,希望你能带着这份爱心得以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小唐的父亲在决定捐献后,嘱咐医生将此亲笔信转交给三位器官接受者.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者、香港大学研究主任王海波,正是借用这个真实的案例,详述了COTRS的应用以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在器官获取与分配过程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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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管理出新规
"如ICU医生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应通知哪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下称"OPO")"4个月前,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ICU医生的分配器官权力和OPO的服务范围提出疑问."从中国人体器官分配政策来看,OPO所在移植医院可优先使用人体器官.ICU医生被放在分配供体的位置上,显然会产生诸如利益交换、人体死亡判定等质疑."对此制度漏洞,王海波深感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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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管理出新规
"如ICU医生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应通知哪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下称"OPO")"4个月前,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ICU医生的分配器官权力和OPO的服务范围提出疑问."从中国人体器官分配政策来看,OPO所在移植医院可优先使用人体器官.ICU医生被放在分配供体的位置上,显然会产生诸如利益交换、人体死亡判定等质疑."对此制度漏洞,王海波深感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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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D:判断终末期肝病病情的新方法
MELD(modle for end-stage liver disease)是美国Mayo Clinic的Malinchoc和Kamath于2000年创立的一个判断终末期肝病病情的新的分级方式,2002年2月被美国全国器官分配联合网络(UNOS)正式规定为筛选肝移植的标准.MELD能不能替代目前常用的Child-Turcotte-Pugh(CTP)分级,仍存在着较多争论.本文就MELD的产生、特点、临床应用和目前存在的问题作一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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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的预后评估
肝硬化的病程受肝功能储备、病因、治疗效果和肝癌的发生等因素影响,预后因人而异,特别是失代偿期患者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如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败血症或肝肾综合征等,平均寿命明显降低.因此,迫切需要一个较为特异的评判系统,判断预后或作为肝移植器官分配的依据.本文就肝硬化预后评估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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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住院患者急性肾损伤(AKI)与病死率及并发症的相关性
急性肾损伤(acute kidney injury,AKI)是肝硬化严重的并发症之一,是预后不良的征兆.AKI的发生常与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及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spontaneous bacterialperitonitis,SBP)等肝硬化其他并发症相关,在肝硬化住院患者中的发病率约为19%.长期以来认识到肝肾综合征(hepatorenal syndrome,HRS)与肝硬化患者的高病死率相关,对肝硬化AKI相关危害的新认识使得血清肌酐作为三大变量之一整合人终末期肝病模型(model of endstage liver disease,MELD)评分系统.该系统在预测短期病死率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用来决定肝移植时器官分配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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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细胞肝癌的肝移植治疗
肝细胞肝癌(HCC)是世界上与癌症相关的死亡原因之一.原位经典肝移植(OLT)虽受移植物缺乏及患者的合适人选等原因限制,仍是早期切除肝癌的佳治疗选择.1996年Mazzaferro等[1]发表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米兰标准,并认为肝脏小肿瘤患者移植后生存率与良性肝脏疾病患者相当.并研究证实若影像学证明患者单个肿瘤直径不超过5 cm,或肿瘤数目不超过3个,大直径不超过3 cm,其5年生存率及无瘤生存率分别是75%和83%.随后,在美国,米兰标准被美国器官共享联合网络(UNOS)采用作为原位肝移植器官分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