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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规定,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我办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并对前四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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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1]39号文件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等5部委制定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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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到边境"三个代表"在基层
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广西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与边境地区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工作>会议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边境地区开展部分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确定龙州县逐卜乡卫生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受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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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我省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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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以及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积极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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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和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指导并推进全国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我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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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 ]37号)的要求,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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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和《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2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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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和委直属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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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1引言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 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文件提出:"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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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社[2000]17号)、<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关于印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0]229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医疗机构改革,现就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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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就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事宜发布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8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7年第28号)、《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令2003年第4号)及《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230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药物研制过程中所需对照药品,可予以一次性进口。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告有关事项,包括适用范围、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进口备案要求和其他要求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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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
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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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通知各地食药监管局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有关工作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为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将有关要求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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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中口服固体常释制剂申请生物等效性豁免。其基于国际公认的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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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公立医院承担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实践
近年来,为了加快公立医院的改革步伐,国务院和卫生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 号)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 号)等.目前,这些文件已经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究其根本,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希望公立医院能够更多地承担起和完成好相应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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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合一”猜想
3月份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由一个部门承担.随后,国办发布了该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在6月底前完成对三大医保职责的统一部门管理.这一举措,除了涉及几千亿元的医保资金的管理权争夺外,还将对医药供应链上游产生巨大冲击,零售药店亦可能因医保定点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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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201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 57号),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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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师协会关于召开第八届中国药师大会的通知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中提出“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提升执业药师服务能力,促进安全合理用药”的要求,为落实文件精神,发挥广大药师的作用,保证用药安全,使之成为公众健康的守门人,中国药师协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定于2016年10月在四川省眉山市召开“第八届中国药师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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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行业信誉保证行动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