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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运作与完善
卫生监督执法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社会卫生事务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密切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在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确立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不同寻常的自我监督举措,是迈向依法行政的坚定步伐,对我们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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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在基层中应用的探讨
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管理规范,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是在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才得以开展,经过15年的实施,尤其是在2000年前后实施卫生防保监督体制改革,组建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后,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经验,但其执法力度和效能远不及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医政执法等其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就我县而言,2010~2012年3年间,食品卫生实施行政处罚352起,罚款18万元,公共场所卫生66起,罚款2.8万元,医政27起,罚款9.3万元,而传染病仅5起,罚款1.5万元,传染病监督执法的力度从中可见一斑.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已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很有必要对以往及目前基层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回顾分析并研究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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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思路
随着国务院对食品卫生监督职责重新划分,对我们如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如何行使好卫生行政执法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新的职能分工中,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思路和方法.1 基本情况我市地处经济发达的华东地区,全市版图面积9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117万人.02年我市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现有卫生监督员80人,负责监管全市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医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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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监督执法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是我国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目前,我国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工作要有相应的对策,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有相应的技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目前的卫生执法工作做得更好,才有利于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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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一个以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权利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卫生执法也越来越成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基本方式.但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还不能适应卫生法制建设的需要,执法落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严重存在,为了不断改善和加强卫生执法工作,本文试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特点,结合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来分析卫生行政执法的问题,并探讨解决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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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在卫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
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加快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我们开发应用了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以现场卫生监督、执法业务为核心,以提高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实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区域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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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佛山市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分析
2000年佛山市各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依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类市场,进行了大量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了我市的食品卫生质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将2000年我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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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分析
为了解丹东市各类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提高卫生质量,并为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依据,现对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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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稳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综合监督执法
本刊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与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领域实施综合执法的意见》(渝卫监督发﹝2016﹞49号),对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执法力量、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进行强化细化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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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以规范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而案件办理的质量又是执法工作的灵魂.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针对我局在药品执法方面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除了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外,更重要的就是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其中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就是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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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药品监管中的执法问题
当前,与农村药品监管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和法规还不够完善,现行药品监管机构仅设到县一级,县以下没有设分支机构,但药品的销售使用网络却分布到各个镇,纵横交错的农村药品供应网与有限的监管资源形成鲜明对比,导致药监部门有时力不从心,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出现监管盲区.现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虽然涵盖了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却不可能涉及到每一个细节,尤其是有关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法律规定还有许多不完善甚至空白的地方,农村的特殊情况也给药品监管的执法工作提出了一些不同于城市的思路.笔者在此就农村药品监管的执法问题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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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质量之思考
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根据近年来基层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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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的一位好班长--记山东省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承启
山东省枣庄市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曾经是假劣药品泛滥的"重灾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得不到保障,社会反映强烈.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面对药品监督执法这一新课题,作为枣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刘承启首先从执法队伍的建设抓起,从所属区县选调了部分药品稽查骨干人员,组成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刘承启把严格、公正放在首位,要求执法人员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对重大案件,他亲自进行审核,保证了办案质量.自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全局没出现一起被提起复议和诉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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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与指导
基层卫生监督所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执行机构,不仅承担对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卫生指导工作.通过对辖区从业单位的卫生监督和指导,可以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纠正和指导,从而防止卫生执法中的执法过错,规范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效率,保障卫生监督合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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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等达标为契机促进农村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妇幼保健机构是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主要业务部门,开展分级管理和等级评审是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科学管理水平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母婴保健法》执法工作的需要,也是当前医疗市场竞争的需要。近年来,泰安市按照《山东省实施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规划》,开展了创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活动,到目前为止,已有4处妇幼保健机构被评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妇幼保健院扩大了服务范围,增加了服务项目,提高了医疗护理质量和医院的管理水平,并有力的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为泰安市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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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健康的关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为了更好地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及时建立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监督队伍.本文就如何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如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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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卫生执法责任制系统的建立和运行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2000年正式建所以来,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在所内初步设立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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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强制措施与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浅析
卫生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是卫生执法工作中带强制性的两种行政行为,由于二者的法律定义、种类和所起的作用容易出现混淆,常导致卫生执法工作处于被动.为正确理解、掌握卫生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并依法适用,结合本人工作体会,作如下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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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卫生监督与有偿服务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冲击下,作为卫生监督执法的窗口单位,随着形势的发展也进入了有偿服务的大潮中,如何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要想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绿色通道不断延伸下去,必须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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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中行政处罚
由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产生的电离辐射,可致机体各种损伤,甚至危及生命,对操作人员和公众存在不可忽视的潜在危害.因此,在开展放射卫生执法中,经常要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那么如何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呢?下面结合我市开展放射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就放射卫生执法工作中实施行政处罚的几点认识与同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