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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激光与电针治疗面神经麻痹的疗效观察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100例面神经麻痹患者均来自本院神经科门诊.诊断标准:患侧额纹消失,眼裂扩大,眨眼功能丧失,鼻唇沟平坦,口角歪向健侧,患侧鼓腮漏气,喝水时口角流水,进食物时食物留存在颊部不能裹出,舌前2/3味觉减退,排除中枢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面瘫.按随机分类法将患者分为两组,治疗组50例,男27例,女23例;年龄13-57岁;病程2-10d.对照组50例,男24例,女26例,年龄16-51岁.病程7-10d.所有患者均为单侧发病.两组患者临床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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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le分类法对骨盆骨折的回顾性分析(附97例分析)
我们对一组骨盆骨折病人的X线片和临床诊断进行回顾性分析,发现有19.53%的骨折病人在初次的诊断中被漏诊,分析其原因,骨盆骨局部重叠影响较多,读片时若无力学分析指导,不能加以主动寻找,常是导致漏诊原因.因此,我们认为,应该用一个合理有效的骨盆骨折分类法指导X线读片和临床诊断,以提高对骨盆骨折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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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粒细胞白血病M3b伴嗜酸粒细胞增多
临床上遇到的白血病,多与国际上公认的FAB分类法相符合,但也有例外.现将1例急性非淋细胞白血病M3b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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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护理术语分类体系发展概况及其对我国护理的启示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护理中的广泛应用,护理信息学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专业发展方向[1],涵盖了信息技术在护理中的运用、护理信息标准化研究、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循证护理研究等诸多方面.其中,护理信息标准化是该学科发展的基础,只有作为信息交换的元数据达到标准化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利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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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相关药物不良事件分类规范的构建和应用
目的 为了规范护理相关药物事件分类,理顺护理相关药物事件报告与分析链条,实现患者安全管理的实时监控、系统汇总和专业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预控措施,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方法 识别和分析护理相关药物不良事件分类中的常见问题,以WHO患者安全国际分类法(ICPS)类目为理论框架,构建护理相关药物事件分类规范并实施应用.结果 护理相关药物不良事件的分类法将所有可能具有意义的统计信息纳入到药物相关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中,临床护士进行护理相关药物不良事件上报时填报类别错误明显减少,有利于护理管理者进行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和统计分析,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结论 应用ICPS概念框架规范护理相关药物不良事件分类规范类目,有利于护理管理者从多个不同角度更准确甄别系统和流程缺陷,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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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率加权法中产妇分类系统评分表的修订
目的 对分娩率加权法中的产妇分类系统评分表进行修订,使其适应我国国情,为助产人力资源配置等奠定基础.方法 借鉴“分娩率加权法”中的“产妇分类系统”评分表,结合文献回顾法和专家讨论法形成初稿,使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对初稿进行评价.结果 专家共对原评分表中6个条目的内容或权重进行了修改;通过因子分析提取6个公因子,累计贡献率为55.155%;终形成的“产妇分类系统”评分表,分为4个模块,共17个条目;结合聚类分析结果可将产妇分为5个类型.结论 “产妇分类系统”评分表显示出良好的效度并能进行合理的产妇分类,为助产工作量评估及人力资源配置等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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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弗朗西斯菌的鉴定与命名以及获得国际认可的经验介绍
本文以广州弗朗西斯菌( Francisella guangzhouensis)为实例,阐述如何利用生物信息资源进行细菌新种的鉴定、如何进行新种的命名和命名的拉丁化、如何进行新种的合格化、以及《国际细菌命名法》中与新种命名和鉴定相关的一些内容,从而为临床微生物学工作者发现和命名新的病原菌提供指导。(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14,37:79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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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沙门菌属如何分类?
问:目前沙门菌属如何分类?答:沙门菌属的分类经历了复杂的过程.Kauffmann根据沙门菌的O、H抗原建立"1个血清型1个种”的分类方法.1973年Crosa等依DNA-DNA杂交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血清型,Ⅰ、Ⅱ、Ⅲ亚属及亚利桑那均属于同一种,只有邦戈尔沙门菌(即Ⅱ亚属)与之不同.由于猪霍乱沙门菌为细菌名称批准名录中沙门菌的典型种,故将沙门菌分为两个种:猪霍乱沙门菌(S.choleresuis)和邦戈尔沙门菌(S.bongori).猪霍乱沙门菌中依表型及基因可分为6个亚种.即猪霍乱亚种、萨拉姆亚种(Subsp.Salamae)、亚利桑那亚种(Subsp.arizonae)、双相亚利桑那亚种(Subsp.diarizonae)、浩敦亚种(Subsp.houtenae)、因迪卡亚种(Subsp.indica).但原猪霍乱血清型与大多数沙门菌血清型的生化反应并不一致.它的阿拉伯糖和菌藻糖为阴性.1986年14届国际微生物学大会中,系统细菌学委员会的肠杆菌科分委员会建议将猪霍乱改名为肠道沙门菌(S.enterica).1987年美国CDC接受此一建议,其分类法:沙门菌的种与亚种分为肠道沙门菌肠道亚种Ⅰ型、萨拉姆亚种Ⅱ型、亚利桑那亚种Ⅲa型、双相亚利桑那亚种Ⅲb型、浩敦亚种Ⅳ型、因迪卡亚种Ⅵ型及邦戈尔沙门菌Ⅴ型,含血清型数分别为1 454,489,94,324,70,12,20,合计2 463.寄生处除肠道沙门菌肠道亚种Ⅰ型为温血动物外,其余均为冷血动物环境中.与人类感染有关的沙门菌各血清型均在肠道亚种内,故原有名称均可继续使用.只是前面应加"血清型”(Serotype或Ser)继之O、H抗原型.如惯用的伤寒沙门菌的全名应为肠道沙门菌肠道亚种鼠伤寒血清型(或简称沙门菌伤寒血清型),鼠伤寒沙门菌的全名为肠道沙门菌肠道亚种鼠伤寒血清型(或简称沙门菌鼠伤寒血清型),亚利桑那沙门菌的全名应为肠道沙门菌亚利桑那亚种血清型18:z4,z23:-(或简称沙门菌Ⅲa,18:z4,z2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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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精细胞形态学
澳大利亚男科学专家Deviretser和Baker共同提出了一种新的逻辑性男性不育症分类法.这方法全面而新颖,即考虑到传统经验,又避免了仅以精液分析参数为依据的分类法过于笼统的缺点,同时包括了新进展,值得我们借鉴.该分类法已为我国学者采纳与接受.其主要是将男性不育症分睾丸前、睾丸后和睾丸等因素.而精液生精细胞检查可以判断睾丸生殖功能,有利于将精液生精细胞分析结果与临床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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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应提高对立克次体病的认识
立克次体病在历史上曾给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近年来,新发立克次体病已成为世界性关注的疾病.我国既面临传统立克次体病的威胁,又面临新发立克次体病的挑战,而临床医师对该组疾病的认识尚不充分,误诊率较高.本文复习近年国内外关于立克次体病的文献,介绍立克次体目的 新分类和命名,总结常见和新发立克次体病的临床特点、血清学和病原学等实验室检查、误诊原因和防范措施等.希望能提高临床医师的认识,做到早期诊断,减少误诊,改善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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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临床分度、诊断的一些问题
0引言慢性肝炎的分度和诊断是临床诊断中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长期以来在临床上慢性肝炎的诊断受De Groote et al[1]的慢性肝炎分类的影响,该分类法以肝组织病理有无界面性炎症(界板破坏,又称碎屑样坏死)定为慢性迁延性肝炎(CPH)和慢性活动性肝炎(CAH)的分界线,无为慢性迁延性肝炎,有为慢性活动性肝炎;并认为二者是相互独立的疾病,他的临床过程、治疗和预后也不相同;后来增加了慢性小叶性肝炎(CLH),即肝组织病理仅见小叶内炎症和肝细胞坏死,比CPH病变轻;这一鉴于病理学标准的命名既忽视了病因学不同所致肝炎的特点,又混淆几种特殊类型肝炎的诊断,并由此而影响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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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肌病定义和分类的探讨
心肌病按致病原因可分为两类:原因不明者称为原发性心肌病,已知病原或并发于其他系统性疾患者称为继发性心肌病.原发性心肌病的分类,1980年以前国内外普遍采用Goodwin分类法[Br Heart J,1972,34:545.]:①充血型;②肥厚型,梗阻性和非梗阻性;③限制(闭塞)型心肌病等三型.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心脏病学会联合会(WHO/ISFC)对心肌病的定义和分类提出如下报告[Br Heart J,1980,44:672.],迅即获得普遍承认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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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病的分类及进展回顾
心肌病的概念自1957年由Brigden提出以来便不断得到修正与补充,对心肌病分类的深入认识对其诊断、治疗及预后评估等方面意义重大.美国心脏协会与欧洲心脏病学会的新指南与共识均将心肌病定义为一组引起心肌结构及功能异常的异质性疾病,并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又具体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随着对心肌病发病及遗传机制认识的不断深入,基于遗传相关因素的分类在心肌病的诊断、治疗上显得愈发重要.本文将重点介绍心肌病分类方式的进展,并对近年提出的心肌病MOGE (S)分类法做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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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分类法实施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1998年公布的《中国结核病分类法》[1]在适应我国结核病控制基本国策,指导结核病控制和临床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结核病诸多方面的工作获得了效益,无论是防治工作还是临床工作方面,在确诊结核病,治疗结核病及疗效判定的标准化方面达到统一,使卫生部项目和国际贷款项目得以规范的完成.该分类法在实施过程中起到普及并完善了正规的痰抗酸菌检查程序,促进痰检质量的提高,达到疗效判断标准统一的作用.但是,该分类法在应用实施的过程中确实有不足之处,也存在着不能适应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大力度的需要,在此,笔者反映一下部分临床医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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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结核病分类及修改说明的几点疑惑
编者按 1998年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刊登了《中国结核病分类法》,在此基础上,2001年修订为《结核病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196-2001)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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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核病分类"标准答程广新医师问
编辑同志:编辑部转来程广新医师来函,谈到"结核病分类"标准中的有关问题.现予答复如下: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曾于1998 年刊登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提出的<中国结核病分类法>.之后,卫生部结核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征得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常委会的同意后,将<中国结核病分类法> 原文上报卫生部传染病标准委员会,请求将该分类法批准为国家标准.卫生部传染病标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经过多方讨论,将其修改为<结核病分类>标准,报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于2001 年7 月20 日我国卫生部发布<结核病分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196-2001),从2002 年1月1 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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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肺结核诊断和治疗指南的几点意见
编辑同志:继<中国结核病分类法>和<非结核分支杆菌病诊断与处理指南>问世后,近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又制定了<肺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指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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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中国结核病分类法》
编辑同志: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于1998年公布了<中国结核病分类法>[1],标志着我国结核病防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我院于1999年组织学习、讨论,于2000年1月开始贯彻执行.在实际宣传、运用的2年中,我们确实感受到了我国结核病防治(简称结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也发现还有一些实际问题和疑虑,现表述如下,希与同道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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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分类中"性"和"型"是否要统一
编辑同志:<中国结核病分类法>已于1998年制定并于同年刊登在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第12期[1],其中有关结核病分类中将其分为5型:(1)原发型肺结核(代号:Ⅰ型);(2)血行播散型肺结核(代号:Ⅱ型);(3)继发型肺结核(代号:Ⅲ型);(4)结核性胸膜炎(代号:Ⅳ型);(5)其他肺外结核(代号:Ⅴ).分类中以"型"书写.近来,我们读到严碧涯、端木宏谨主编[2]的<结核病学>一书中有关结核病分类以"性"书写.个人认为诊断分类应谨慎,"性"和"型"仅一字之差,意思是否有差别,结核病分类中"性"和"型"以哪个为准,望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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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患者亚临床肝性脑病患病状况分析
亚临床肝性脑病是指因严重肝病引起的、临床无脑病症状、精神和神经功能常规检查正常的患者,按4级分类法不属于肝性脑病范围,但用严格的智力测验和(或)脑诱发电位检查可见异常.据统计亚临床肝性脑病患病率为24.7%~ 85.0%[1].我们对1998年6月至2002年3月在我院诊治的亚临床肝性脑病患者的患病状况进行回顾性分析,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