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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声对人体损伤之防护的研究进展
自1966年由法国的加夫洛等人提出次声的性质及其生物学作用的问题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交通和工业的现代化,人们已经认识到次声广泛存在于人类生存的环境中,次声对人体的损伤作用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及科研机构的重视并相继开展了各方面的研究[1].但到目前为止,关于次声防护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且有关报道甚少.我们对此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并进行相应的防护研究,以达到减少损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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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意外伤害流行病学分析
意外伤害是指有害的、无意识的、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造成的人体损伤,是影响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儿童和青少年的主要死亡原因,已被国际学术界确认为20世纪儿童和青少年时期重要的健康问题.为探讨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的原因和规律,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笔者对常德市中小学生各类意外伤害情况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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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超声诊断技术的发展与现状
1 引言超声波是频率在20000Hz以上的机械波,超声诊断对人体损伤极小,操作方便,图像清晰,诊断迅速,准确性较高,现已成为重要的临床诊断手段,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超声影像技术是医学影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简要介绍超声诊断技术的发展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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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撞击设备的研制及脊柱撞击伤模型的制备
撞击伤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伤类,对撞击伤造成的人体损伤进行研究的好方法就是通过一种模型来模拟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害.通过调整各种参数,以不同方式,不同速度进行撞击实验,重现事故现场.本文介绍了利用生物力学原理,自制人体损伤撞击设备的研制过程和工作原理,结构特点.后文章还介绍如何利用撞击机撞击脊柱标本模拟制备了脊柱撞击伤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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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派员参加“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专题培训
2016年7月15日至17日,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渊编者注:经教育部批准,四川医科大学已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也正在更名中(派出主任助理、鉴定人张华文,鉴定人刘宗超、熊小明,鉴定人助理周云环、张冰斌五位同志,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专题培训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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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侦办暴力案件涉法医学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凡涉及人身伤害的各种暴力案件,都应当依法进行鉴定。本文在深入阐释公安机关侦办暴力案件而涉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所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鉴定资料应当由办案部门收集、调取,公安机关侦办案件需要鉴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指派、聘请或者委托鉴定,暴力案件应当进行伤情鉴定,用作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必须告知被鉴定人或犯罪嫌疑人等几方面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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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咳嗽咯痰应做支气管镜检查
拍胸片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呼吸系统检查.但是,如果出现长期咳嗽、大量咯痰、痰中带血等症状,这时候仅做常规的胸片检查就不行了,还应该进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哪些人该做支气管镜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是一种内窥镜技术,操作时对人体损伤不大,却可使许多隐藏在气管、支气管及肺内深处难以发现的疾病得以诊断及治疗,使许多病人免除手术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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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压封闭引流技术治疗小儿大腿鞭炮爆炸伤一例
爆炸伤指由于爆炸形成的人体损伤,分化学性爆炸和物理性爆炸两类.近笔者利用负压封闭引流手术(vaccum sealing drainage,VSD)成功治疗小儿鞭炮爆炸伤患者1例,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1资料和方法1 1临床资料:患儿,男,8岁,因"双大腿、阴茎鞭炮炸伤10h"入院.查体:双大腿内侧可见大小20cm×15cm多角不规则炸伤创面,创缘表面皮肤全层缺失,上浮大量异物及坏死组织,肌肉外露,右股内侧肌、长收肌、股薄肌及缝匠肌断裂,肌肉呈暗红色,表面轻微渗血,钳夹无收缩.股神经分支、股静脉属支暴露(如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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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损伤后5-HT能神经变化与认知障碍的研究进展
创伤性脑损伤是仅次于肢体损伤的常见的人体损伤.认知功能障碍是脑损伤后较常见的并发症.研究发现,脑损伤后认知功能的改变与伤后脑内胆碱能、单胺能等神经递质的变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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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蜇伤的诊治体会
蜂蜇伤多见于山区,秋季多发,不同种类的蜂毒导致人体损伤的程度也不同,严重蜂蜇伤时刻威胁患者的生命,因此早期诊断和正确治疗甚为重要,现将我院急诊科2010年8-9月份接诊15例蜂蜇伤患者的救治过程做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提高诊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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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生物力学基础及其应用
碰撞生物力学亦称为损伤生物力学,是汽车被动性安全研究中人体防护的重要理论基础。在碰撞事故过程中,人体暴露在一个机械冲击载荷的环境中,在惯性力和接触力的作用下,人体的各部分组织将产生一定的生物力学响应。若生物力学响应使人体组织超过可以恢复的限度或导致解剖学组织破坏,或导致正常生理功能变化或丧失,这时就发生了人体损伤,人体组织在碰撞过程中所包含的有关力学问题就称之为损伤生物力学。笔者从汽车安全性研究出发,介绍损伤生物力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有关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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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烧伤外科皮瓣的研究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当热、电、化学、放射、机械、交通运输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又可造成人体损伤.近年来电击伤后造成皮肤甚至皮下深部组织坏死的病例逐渐增多.据粗略估计,在全国每年数以百万计的烧伤患者中,至少有成千上万例烧伤及大量复合伤患者的创面需要用皮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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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牛攻击导致死亡1例
1 案例资料简要案情某男,51岁,农民.2月13日9时许牵自家耕牛到附近集市上卖,14时20分被人发现死于本村西南约2km的地里,尸体周围有大量牛蹄踩踏痕迹,并在尸体附近找到了耕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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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枪支发射致人体损伤2例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2例有一定特殊性的民用枪支发射枪弹致人体损伤的案件,本文作者结合本案例对此进行了模拟实验验证,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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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弹击伤颌面部滞留 1例
枪弹直接射击造成人体损伤在法医实践中常见,但向天射击后落下子弹(乏弹)对人体损伤在国内法医文献中还未见报告,本文就案例的发现,结合近年来有关的文献复习,就乏弹对人体的法医病理特征进行分析,以供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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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量化评定指标损伤系数的研究
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一般做法,就是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统称标准)评定被鉴定人是否构成重伤、轻伤或轻微伤.由于标准本身跨度较大,同一结论的损伤往往包含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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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源性损伤责任参与度的评定
医源性损伤在人体损伤中作为条件性、偶然性因素,在法医学专著中提及甚少,且在损伤鉴定中也未引起足够重视,可能加重被告的法律责任.本文就实际案例中所遇到的情况,对医源性损伤在伤情鉴定中责任参与度的评定进行探讨,旨在引起司法鉴定工作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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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部分条文的思考
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颁布执行已有十余载,为准确处理案件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广大法医学工作者在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技术对人体损伤作出临床诊断,参照《标准》对损伤程度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执行《标准》过程中,由于对部分条文理解、执行不统一以及《标准》本身存在的某些不足,致使在司法鉴定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在是修改完善《标准》的时候了。在未正式修改之前,提出适用《标准》部分条文的思考,祈望求得统一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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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点尸体的鉴别
可爆物质爆炸时,释放能量所造成的人体损伤,称为爆炸伤.爆炸伤是火器伤的一种,可因爆炸直接引起人体损伤,也可因爆炸间接致人体损伤.炸药的种类及距炸点的距离等因素的不同所造成损伤的程度、形态等也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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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6大认识误区
误区1CT成像辐射多、危害大勘误:CT成像辐射剂量小,诊病能力高随着技术的发展,CT成像的辐射剂量已被控制得越来越小,一次低剂量肺部CT成像的X线照射剂量约为1毫西弗(mSv),远小于造成人体损伤的单次大接受剂量.此外,CT成像发现疾病的“能力”要远高于X线成像.X线成像就像把体内的全部器官、骨骼都压在同一张平面上,这样难免会有重叠,病灶难免会被隐藏.而CT成像就好比切黄瓜片,一片片黄瓜能让医生清楚地看见切面.X线摄片目前常被用作筛查的首选,CT成像则被用作进一步检查的工具,尤其在肺部病变的诊断中,临床更多采用CT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