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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减肥,你该如何做?
你有没有遭遇经常工作到废寝忘食,脸色苍黄之余,体重却毫不客气地直线上升?根据美国一个职业网站针对上班族的调查发现,越是努力工作的人,越是容易发胖,而且从刚刚入职熬到签合同的时候,女职员的发胖率更是高达47%!可怕的是,压力大变胖竟然是身体的自我调节反应!因为体重比较轻的女性比肥胖的女性更不能承受压力,所以,当你意识到身体"认为" 自己非常弱,就开始默默地储存起脂肪.结果,后可能变成减不了肥的"万年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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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5种“动物”不能当
众所周知,新人要适应全新的职场环境,周遭也在观察和评估新人的素质和价值.对于新人来说,前辈们总是不够包容,以挑剔的目光盯着新人们的一举一动.到底哪些行为不受职场前辈们的认可?要做出色的新人需要具备哪些能力?新人入职后在能力方面主要有5种明显不足,他们的表现,像极了5种不同特征的动物.一压就垮的"小白兔"特质:善良,谨慎,看似独立,但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抗压性差.儿时看到的动画片里,小白兔因为乖巧、可爱、弱小而饱受大灰娘的欺负,因而在大家的观念中,小白兔成了一种弱小的动物,需要保护.职场中其实也不乏这样一碰就哭的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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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开店强迫3未成年人为其卖苦力
案例:范某、李某是夫妻关系,在广州租房做手表加工.2013年4月至10月间,二人以招工为名,先后从中介处招来钟某(案发时16岁)、苏某(案发时13岁)、周某(案发时15岁)三人,使用锁门禁止外出的方法强迫三人在该处从事手表组装工作.期间,范某对钟某、周某有殴打行为,李某对三人有语言威胁的行为,罗某于2013年5月入职后协助范某看管三人.2013年10月20日,公安人员到场解救了三人.经法医鉴定,钟某和周某的头部、颈部、臂部受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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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四:从入职到退休,关爱教师生涯全过程——奉贤教育工会教师心理健康工作亮点
2017年,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师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委托奉贤区筹建教师心理健康奉贤服务点,区教育工会依托区教师进修学院,专门配备了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队伍,完成了服务点建设的筹备工作.在服务点的工作定位上,我们将主要承担起区域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与生涯发展的研究、指导与服务功能.首先,定期展开区域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提供开展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切实的理论依据;其次,开展各种形式培训与咨询.对于刚入职场的教师,着重协助其在职业探索阶段,顺利完成角色转换,帮助其树立发展理想和目标愿景;对于处于中年阶段的教师,指导其突破职业发展瓶颈、找寻新的职业发展动力、达到工作生活平衡;对于临退休教师,我们则是帮助其处理职业退出期可能会产生的失落情绪,使其尽快适应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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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条形码的巧用
我院健康管理中心每年公务员招聘体检为1952人,在应聘单位的职位竞争中,体检是入职前的后一关,按正常的体检流程容易被查询体检结果,而出现在单位找关系排挤情况,因此,为给用人单位及个人在体检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健康管理中心设计一款封闭式条形码,给竞聘上岗的公务员、用人单位提供安全、方便、直观的体检结果,保证了招聘单位公务员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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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员工接受企业服务培训的效果评价
目前医院在新入职员工的培训设计中,培训方式普遍通过授课、案例分析或见面会等方式.培训易流于形式,难以从多维度给予员工对自我价值、职业忠诚度、角色转换的综合评价.现通过对比我院从2002年~2009年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院外企业服务体验培训及为期1~7天院内岗前培训,总结出新时期医院员工岗前培训创新模式.这标志着医院员工岚前培训已从纯理论型走向实践型.这种新开发的岗前培训模式,具有其他培训模式不能比拟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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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入职员工的激励原则与方法
新员工是人力资源配置的梯队力量,是单位核心竞争力的中流砥柱,新员工激励可以提高人职效益,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理想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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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变替检
"×××,男,北京专业代理体检,可替代体检种类有年检、入职体检、出国体检等,去过北京的上百家医院,成功率99%."近日,进入百度"体检吧"网络论坛,类似的体检枪手广告,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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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精神福利"走进中国
新入职的工作压力,缺勤不上班,中年期的抑郁症,离婚,单身赴任及海外驻员,酒精依赖,停职与复职适应,过劳者与工作压力,中老年自杀,退休适应……现如今企业员工的心理健康直接削弱着企业的竞争力,已经成为一些企业的心病.企业该怎么办?谁来为他们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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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护士培训不是“洪水猛兽”
今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简称《大纲》),要求新入职护士接受24个月的培训,掌握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沟通交流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所需的专业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护理服务能力,增强人文关怀和责任意识,能够独立、规范地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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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
护士作为医师的拍档,在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深入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开展,今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了《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简称《大纲》),足以证明国家对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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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入职护士的几点小建议
去医院实习前一定要复习好各学科的理论知识,便于理论结合实践,尤其是基础护理和解剖学知识。
尽快熟悉医院环境。了解各科室及其他部门的设置和药物及器材的存放位置。快速熟悉环境很重要。 -
用人单位如何行使调岗权?
劳动合同中关于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或绩效考核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一般认定有效,但用人单位依据该约定行使调岗权时,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原则.案例背景卓某于1997年6月24日入职某有限公司,任职部品一部烤漆课一厂人工线组喷B班班长.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卓某工作岗位为"员工",卓某同意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随时调整其工作岗位.2007年6月2日,公司通知卓某于当日9时起到成一课A组A3班支援工作.卓某不同意到新岗位工作,消极怠工.2007年6月5日、6月6日公司分别以"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上班怠工,擅离职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上班怠工,擅离职守"为由给予卓某记大过两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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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合理使用就业歧视抗辩事由
案例背景案例一李某经应聘于2011年5月3日入职某通讯公司担任系统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4776元.通讯公司称在李某入职时向其出具过系统开发工程师岗位说明书,该说明书载明职位要求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而该单位入职须知显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李某否认见过岗位说明书,但称见过入职须知.李某入职时填写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学习经历为“2010年2月至今,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获得何学历”一栏登记为“本科”.诉讼中,李某向法院提交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显示其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结婚证显示李某于2011年1月4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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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隐婚与在职隐婚的法务问题解析
《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2015年比较火的电视剧.这部电视剧中,IT男赵小亮在事业受挫时,女友潘芸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所在单位工作.为了不影响工作,两人相约在单位隐瞒夫妻关系,暗中相辅相携,在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此后,两人虽然在事业上获得发展,但也因为隐婚而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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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而加班的加班费用解析
案例背景
2008年1月1日,王某入职某民营医院,担任财务主管职务,后于2010年5月辞职。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间,王某的考勤记录显示其存在大量延时加班,但只有1/3申请了加班并得到审批。医院向王某支付了该部分的加班费,对于其他2/3的部分,虽没有加班申请审批手续,但医院为其报销了延时加班的餐饮费和出租车费,且报销单记载为“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对于该部分,医院没有支付加班费。2010年6月,王某将医院诉至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医院支付上述2/3的加班费人民币5.8万元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1.45万元。 -
入职登记表能否避免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创新之举。在该法实施之前,如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得到的坏后果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将这种权利救济交给了劳动者行使,即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面临多支付一倍工资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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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用工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解析
玛莉亚是一名来自英国的女士,2002年9月随丈夫持职业签证来到中国。2004年11月,玛莉亚来到北京某医院工作,担任行政人员,并签订一份1年期的雇佣合同。入职时,医院答应为其办理职业签证以及就业证的更改,但随后医院称中国政策有变,玛莉亚可以持附属签证在华就业,随后让玛莉亚自己办理了附属签证(玛莉亚的爱人仍在中国就业,持有职业签证)。2005年6月,玛莉亚与医院续签了一份4年期的雇佣合同,合同期至2009年6月30日。2006年底玛莉亚怀孕,并就产假问题与医院达成一致意见:玛莉亚可以享受3个月的带薪产假,并且双方于2007年3月13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期至2009年6月30日的雇佣合同,合同中第3条f款约定了“特定产假”:“产假薪金(2300美元/月)将以如下方式支付--2008年7月1日支付50%(3450美元),另外50%(3450美元)将于2009年7月1日支付。”玛莉亚的产假为2007年5月21日至200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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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退回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案例背景
案例一
王某于2005年8月1日入职北京某劳务公司,同年劳务公司将王某派遣到北京某医院工作,岗位为收费员。期间因劳动合同到期,劳务公司与王某两次续签了劳动合同,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月工资约定为1300元。劳动合同书第十六条第(二)项约定“严重违反甲方(劳务公司)或用工单位(医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008年10月,王某被患者投诉后向医院写了检查。2010年9月12日,王某再次被患者投诉。同日,医院致函劳务公司,主要内容为因王某2010年9月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将王某退回劳务公司,劳务费用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2010年12月27日,劳务公司做出《关于解除与王某劳动合同的通知》,主要内容为“根据北京某医院《关于解除王某劳务派遣关系的函》,你于2010年9月受到患者投诉,并于2010年9月30日起离开工作岗位,经调查核实,你已严重违反单位规定,依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单位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2010年12月30日,王某收到《关于解除与王某劳动合同的通知》。 -
拒开离职证明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分析
案例背景
某民营医院(以下简称“甲医院”)的药剂师张某于2009年6月10日口头向人事部门提出辞职,经人事部门主管王某同意后,张某于2009年7月1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后离开。2009年7月15日,张某收到另一家医院(以下简称“乙医院”)的录用通知书,同日入职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薪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