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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思考
合作医疗曾经是我国农村居民的主要医疗保障形式,1978年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合作医疗迅速滑坡.1998年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90%的农村居民被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之外,农村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为减轻农村居民的疾病经济负担,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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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探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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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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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中的作用
农村卫生工作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就显得越发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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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合现状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在农村地区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9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48.9%,共有3.9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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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与医疗服务体系构建
从2003年到2006年,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县已由10个县(市、区)增加到30个,超过可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74个县(市、区)的40%,覆盖农业人口达到1683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新走进了农民的生活并影响着农民的生活.自安徽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部分农村人口能够重新享受到医疗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缺医少药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2006年7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状况调查组成员就安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情况,对首批试点县中的广德县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了入户调查,总计调查4个乡镇的220人,在调查中发现医疗服务体系问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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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及效果评价抽样方法研究
新型农村合作医(以下简称疗NCMS)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湖北省自2003年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县在省卫生厅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之下,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NCMS制度设计、运行管理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如合管人员的垂直管理异地委派制度、基金封闭运行机制、专家督导机制等,对解决监管工作难题,提高NCMS的管理效率和实施效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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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的必要性研究
1 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系探讨1.1 两者都是由政府主导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同样的政策目标在特殊的重城轻乡制度背景和挖农补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影响下,以及城乡二元化的经济结构下,中国出现了城乡二元化的医疗保障制度[1].2003年以前,79%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覆盖,参加合作医疗的仅占9.5%,其他保障也只有11.5%[2].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而在农村同时推出两项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两个制度的筹资主体,筹资水平随着试点工作推进和经济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并且在制度建设中政府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所不同的是主要执行部门分别是卫生部和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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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家族对农民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与现状分析
近,中共中央、国务院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上了议事日程,试点工作得到上下一致的响应,但其成效如何还要看各级政府的努力和农民的参与度.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在广大农村,大多数患病农民还是依靠家庭、家族的支持才渡过他们的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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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三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
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2年开始准备,2003年7月1日在武穴市、长阳县、谷城县、老河口市、公安县、云梦县、丹江口市、大冶市8县(市)正式启动(这里的市均指县级市).8个试点县(市)均实行"县办县管",以县为单位统筹合作医疗基金,充分利用大数法则,增强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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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制建设问题探讨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2年开始试点,发展至今已遍及全国.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4.87%,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达7.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2.83%;中央决定,从2007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关系到农村的整体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也关乎我国社会事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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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石梁镇农民体检重点慢性病检出情况分析
浙江省柯城区柯城区石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06年开始为全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简称参合农民)进行每两年一轮的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据文献记载,近几年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发病有年轻化的趋势,这些疾病也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防治疾病.笔者对2012年参合农民体检中重点慢性病的检出情况做一简要分析,为指导责任医生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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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我地乡镇居民视力的影响
在2006年,笔者作为眼科医师有幸参与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为期两个月、深入辖下10个乡镇的调查结束后,其结果令笔者及相关同仁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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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总额预付管理模式的思考
根据省合疗组发<陕西省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镇、村以总额预付为主与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2013年1月,我县出台了<山阳县2013年度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一般门诊统筹基金以镇为单位实行年度总额预付、包干使用、超支自付和结余归己的管理模式.随着山阳县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近年来,新农合也由量的管理向质的管理转化.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管理,对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保障参合农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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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提高综合效益——热烈祝贺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在创建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中实现效益翻番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坐落在长沙市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十大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肝病、肿瘤、脑病、心血管病、肾病5个专科专病的新药临床研究基地,湖南省首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长沙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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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护理人员的不足直接影响护理质量的提高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快速普及性与医院护理管理的滞后性矛盾日渐突出,对于方便农民看病就医,减轻农民就医消费负担,有很大的影响.加之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及医院进行等级评审活动,要求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规范医疗行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为目标,也有着很大的直接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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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撑起百姓健康的蓝天--访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百姓健康重于泰山,卫生部门责无旁贷.在卫生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的今天,广州市花都区的卫生事业蓬勃发展,2003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花都区的卫生工作是在以区卫生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张桂才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卫生系统的职工在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特别是在农村中医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防保健,无偿献血,卫生行风建设等方面是有其特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记者日前走访了花都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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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突破
2005年,我市积极贯彻省、市人大议案和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始终把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任务来抓,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的人均筹资额已由2003年的25元提高到今年的40元,高补偿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参合率由19%提高到85.1%,卫生院扶持门诊报销人数由2004年的28172人增加到127265人.报销金额共28.5万元,受益人数由3%提高到70%.人均筹资总额、个人缴费标准、政府扶持资金、人均报销金额、年度封限额等综合指标达到省市要求.2005年4月顺利通过了基金清库、核定参合人数和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市的综合评估,以96分的成绩位居江门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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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进粤北山区农民保安康--来自广东省韶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告
鸡年的腊月,来自北国的寒流侵袭着南粤大地.位处粤、湘、赣结合部的粤北山区更是寒气逼人,冬意浓浓.但这丝毫也挡不住记者坚定而又自信的脚步,更挡不住粤北人民奔小康、保健康,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热情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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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实事求事,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自去年7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以来,特别是去年12月宜昌会议以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从总体上看,试点工作运行比较平稳,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